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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妖气成界

    ,最快更新紫薯精的美漫之旅!

    “荆棘王冠”破碎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

    钱松本体眉间的闪电纹路还在,但其中残存的神雷已经消散无踪了。

    取而代之的,是赤橙黄绿四种光泽,代表着现实宝石、灵魂宝石、心灵宝石以及时间宝石的力量。

    彩色的闪电纹路,将钱松本体的气质衬托得更加神秘威严。

    等钱松重新睁开眼睛之后,恐怖的妖气如同核爆一般,朝着广阔的天地扩散开去。

    他所在的东非草原上,所有的草木、动物,都沾染了妖气,变得妖异起来。

    虽然因为资质的问题无法成为妖精,可也已经比寻常的同类生物高出不止一个层次了。

    钱松的第一个妖奴——那只硕大的蜜獾,在这妖气的倒灌之下,直接人立而起,除了那一身的皮毛,已经完全就是个人形生物了。

    说是脱胎换骨,也不为过。

    喉间的横骨化开,蜜獾妖双膝跪地,口吐人言:“主人!”

    在他身后,跪了一地的人鱼,这些人鱼同样也已经彻底化为人形了,鱼尾巴消失了,变成了强壮光洁的大腿,如果不是那鱼鳞一样的短裙遮着要紧的部位,完全就和普通人类没有区别了。

    “我将要离开这里,所以这处秘境也就没必要存在了。”钱松挥挥手,将四周的阵法完全撤除,一瞬间,晴天变阴天,原来是雨季到了,这里要下6个月的雨,没有了阵法的隔离,这里的天气和生态很快就会恢复成原本的样子。

    “主人,从今往后,我们要待在哪里?”蜜獾妖问道。

    他们在这里待了一年了,不谈什么感情,总也算是住习惯了。

    总不能让他们这群妖怪从今往后就在这大草原上肆虐吧?百分百会导致物种大灭绝的。

    “既然已是妖族,那就通通往我妖界中居住!”钱松淡淡地说道。

    “妖界?”蜜獾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有些不明所以。

    钱松微微一笑,也不解释,右手一挥,蜜獾和一众人鱼就被一阵妖风卷着,飞入了钱松头顶妖异的庆云之中。

    早在两个多月前,他的妖气就已经凝成一个独立的空间,现在成了【妖王】,更是独立成界,与当前的宇宙空间并行而立了。

    当然了,妖王并未成正果,距离最终境界【妖圣】还差很远,所以这个妖界的地盘并不太大,面积只相当于半个北美洲。

    如今,相比起这个面积,住在妖界中的妖怪数量就少得太可怜了。

    三足乌是其中妖力最强大的,虽然它并未修成人形,但它的跟脚太过优异,潜力巨大,所以成不成人形对它来说意义不大。

    倒是那只葡萄精,已经修成人形,成天到晚穿着一件紫色的大袍,将自己的名号改为“葡萄老祖”,到处收些小妖到他的山门里,开山立派了。

    如今,再加上新来的蜜獾妖以及一众人鱼精,这妖界也算逐渐有了些生气。

    妖界新成,没有日月,三足乌为了巩固自己“妖界第一”的地位,经常s太阳,化作浑身浴火的金乌鸟,悬于天空,让这妖界大地上的每一只妖怪,都能目睹他的威风。

    以至于各座山头上的小妖们流行着一个朗朗上口的说法:

    “先有葡萄后有天,陆鸦道人还在前!”

    这当然算是事实,在妖界形成之前,那颗葡萄就已经成精了,而在葡萄成精之前,陆鸦(三足乌)就已经被钱松点化了。

    这句话如果被钱松听到了,估计也只会微微一笑,并不当回事,毕竟这简直就是句没有营养的废话——客观事实而已,就和“人类长了鼻子”一样,是一句没有意义的结论。

    可对于进入妖界的小妖们来说,可就实在太高大上了,逼格爆表有木有?

    就连蜜獾妖都被唬住了,它不知道,其实要认真算起来,它才是钱松在漫威宇宙点化的第一个生灵。

    只是,它的跟脚毕竟只是凡间的野兽,修为注定有上限,虽然论资格比三足乌还老一些,但它的妖力和修为,早已经被三足乌甩了二十几条街了。

    葡萄老祖偏好于收录植物系的精怪做自己的弟子,动物系的妖怪们也想学习妖法,就只能去拜三足乌为师,但三足乌天性非常傲慢,至今为止,都没有被它看得上眼的。

    用它的话来说就是,它迟早要在妖界那高高的九天之上,建造一座天宫,威临天下。

    为此,它每天都会去往妖界最东方的扶桑树上,衔着一根扶桑枝,将它栽种到妖云之上,相信日复一日地积累,总有一天,会积少成多,建成一座天宫。

    ………………

    对于逐渐热闹起来的妖界,钱松很少关注,他之所以将妖族们安置到妖界之中,并不是要圈禁它们,只是这些小妖们还太弱小,可惜全身都是宝,到时候不等成长起来,肯定就会被贪婪的人类或者别的外星智慧种族狩猎一空,那也太可惜了。

    至于作为后备力量培养什么的,抱歉,钱松自己的分身数量,已经数不清了,保守估计,应该已经是地球人类人口的上千倍了——算上外星球上所有的紫薯分身数量的话。

    如此夸张的数量,单体分身的境界又只比本体矮了一级,可以想见,就算灭霸军团全部复生,也会被钱松的分身数量瞬间淹没,碾压成渣滓。

    说实话,如果不是钱松对大魔王剧本毫无兴趣的话,他现在早已经成了第二个古神伊戈,毁灭了好多星系了。

    特别是现在,胡青青回到了钱松身边,既然银河系里的隐患,他已经清除得差不多了,那么,是时候和心爱的人一起花前月下,温馨浪漫了。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回到纽约,他就带着胡青青一起游山玩水去了。

    怎么说呢?

    纽约不愧是传说中的“漫威大事件漩涡中心”,漫威的漫画也好,影视作品也罢,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剧情,都发生在这座城市,就和隔壁dc家的哥谭市一样。

    钱松和胡青青前脚刚离开纽约,后脚这里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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