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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

    韩玲不漂亮?

    双眸灵动,鼻梁挺拔。下有红唇,朱砂一点。无论穿什么,都能将曼妙的身段凸显的淋漓尽致。

    比起昔日的自己,林熙觉得都不遑多让。

    可就如此佳人,投怀送抱。主动亲吻,居然被姜南推开了。

    难道,他不是男人?

    答案,更是否定。只能说支持他坐怀不乱的,是因心中有自己。

    美目流光,再落未婚夫身上。林家大小姐,满是歉意。

    我,误会他了!

    昨日演唱会,那一吻的真相。恐怕除了林熙,所有现场、看直播的人都一清二楚。

    但娱乐记者,本职工作就是无中生有。

    明明知道结局,还希望能从当事人身上套出一点擦边新闻来博人眼球。

    “各位,我再次重申。我与姜先生,只是朋友关系。更明确地说,普通朋友!”

    “虽然,如此英豪,着实让我倾心。但在他心里,只有林熙小姐一个人!”

    “也请各位尊重他们的**,不要再来添麻烦了!”

    新生代天后韩玲都这么说了,一种八卦记者还能写什么?

    当即,再次鞠躬,朝向林熙。

    “林小姐,实在是抱歉!您,能原谅我吗!”

    姿态如此放低,林熙哪还会端着架子。腿脚虽极为不便,还是走下台阶将其扶了起来。

    “韩玲小姐,没关系的!”

    “原本,就是一场误会!”

    事已至此,在场的娱乐记者纷纷收拾行头,准备败兴而回。

    陡然,林熙的手机响了起来。说了几句,挂断电话。便准备转身离开。

    “有事吗?”

    未婚妻外出,姜南开口问询。

    “我要去见以前一个关系很好的男同学!你不许跟过来!”

    口中,关系很好、男同学两个词汇咬的极重。

    虽然误会已经被韩玲解释清楚,但林熙不过女人。刚与姜南陷入热恋,岂能不吃味?

    “如此英豪,着实让我倾心!”

    一个漂亮的女人,都把话说成这样了。只怪自己的未婚夫太过优秀,才那么容易招蜂引蝶。

    闻言,姜南直点了点头。

    “好!我处理完事情,就去找你!”

    “你!”

    真是个木头!没看见你未婚妻是在口是心非吗?

    心中一念,气死人了!

    林熙骄哼转身,不再看那人一眼。

    深知林熙不是无理取闹的女子,所以当下,姜南只觉得有一件事情更为重要!

    星空娱乐,杂志主编!

    诋毁林熙者,死!

    “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带我去!”

    目光再次看向跌坐在地,那位拿出照片污蔑自己的娱乐记者。

    滔天肃杀,席卷之下。他哪敢说一个“不”字、

    “您……您跟我来!”

    强压着内心的恐惧,记者艰难起身。不顾丢下的摄影机,直接带着姜南朝杂志社而去。

    ……

    明珠星空娱乐,杂志社主编办公室。

    所有的记者,都已经出去采访工作,只留得曲壮坐在老板椅上吐雾吞云。

    “发达了,这次发达了!”

    “只要能从姜南那边再套出点话来,我今年的奖金,最起码能翻十几倍!”

    “啧啧啧!那可是足足五十多万!”

    将手中引诱韩玲演唱会绯闻头条的杂志往办公桌上重重一摔,曲壮眼中满是灯红酒绿的逍遥生活。

    “五十多万,够办你身后事!”

    没有丝毫温度的话音,由远及近。畅快瞎想,戛然而止。

    “你……你是谁?”

    “杂志社主编办公室,也是闲杂人等能随便闯的嘛!”

    来人一身休闲装扮,踏入办公室门。手中,还拽着娱乐记者死命挣扎的宅肥身子。

    “你,且看我是谁!”

    恩?

    话落,曲壮坐直身子,脑袋微微前倾。

    “撕……你不就是那个……林熙家的上门女婿,姜南?”

    话至一半,身体再次瘫坐椅上。弹着烟灰,神情居高临下。

    “怎么,丑事曝光了?长期饭票没了,想来找我麻烦?”

    “我告诉你!娱乐新闻讲究公平公正!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话,阴阳怪气。

    音,教条训斥。

    “我,只是让你看种死法!”

    鄙夷神色,姜南丝毫未放在心上。手上一松,被拖来的娱乐记者顺势跪地。

    “姜……姜南!我已经把你带到杂志社了!我……我可以走了吧!”

    双腿不住打颤,心中满以为可以功成身退。但有的事,一辈子只能错一次!

    五指成爪,自天灵盖上拍下。

    “咔嚓”头骨裂声,七窍流血身亡!

    “哐当!”

    一滴殷红鲜血,淌落在地。曲壮不顾手中香烟未灭,直接腾身站起。

    “姜南!你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伤人性命!”

    “你这等暴徒,我一定要将此事公之于众!”

    还以为,自己能写杂志?

    掏出一方白色手帕,低眸仔仔细细擦拭着手上沾染的丁点血迹。

    “这死法,你可满意!”

    手帕飘落,姜南只瞥一眼。嗜血孤狼,肃杀之意。曲壮全身如筛糠,猛然一颤。

    “我……我是个读书人!断不可能,向你等极恶之徒低头!”

    极恶之徒?

    姜天狼八载行伍,保家卫国。护的确实如此搬弄是非,人言成虎的“读书人”!

    啪!

    再次迈步,脚下却似是踏在了曲壮的心上。

    “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

    “就算我今天在劫难逃,也要将你的恶行,遗臭万年!”

    最后强势,随额头豆大的汗珠滴落。姜南无双气势迸发,他只觉眼中席卷,尸山血海!

    身影,已近跟前。

    曲壮内心防线,彻底崩塌。身体摇摇欲坠,屁股磕碰老板椅,却是连下跪求饶此等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

    “砰砰砰”额头在办公桌上,死命磕着。

    “你……你别杀我!”

    “都……都是那连家大少,连煌璧让我去偷拍韩玲,搞臭你的名声的!”

    “都是他,想要把林熙抢入囊中,才指使我这么做的!我这里,还有他打给我的款项,可以给你看啊!”

    性命攸关之际,曲壮终于吐出幕后之人。

    掏出随身携带银针,姜南已是不再多看他一眼。

    “喜欢写,那便写到死罢!”

    针落,直刺曲壮身上穴位。顷刻,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似的,不听使唤,奋笔疾书。

    “莎莎”的起草声伴奏,姜南缓缓转身拨号。

    “林熙赴约之人,可是连煌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