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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二十三章 金光再现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7310/500247310/500247332/20200104100209/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日间的热闹过后,夜晚的小镇恢复了平静。

    要平家中的大堂内,架起了一口水缸,下面用砖石垒起一个灶台,柴草烧的正旺。

    “咕噜……”

    热水翻滚的声音响起,水缸中是一片乌黑的汁液,散发着某种臭味。

    毒王禽滑庚鼻中塞着两根布条,用木棍不断在缸中搅动,额头上满是汗水。

    屋外,张离、叶冬、徵臻和要平四人席地而坐,却似多年好友在谈心。

    “徵老,毒王,不是在下吹,你们来找我算是找对人了,那几处所在唯有在下知晓。”要平侃侃而言,面上竟然带着些得意之色。

    “除了你之外,可有别人?”张离问道。

    要平低头想了一会儿,抬头道:“有一个,他叫齐由,据说三年前投靠了曹孟德。还当了个什么校尉,半年前我在襄阳还见过一些东西,多半是出自他手。”

    “曹操?”张离闻言眉头一皱。

    “毒王你放心,你说的几处所在,他也未必进得去。要论掘地我不如他,可说起山中定位,尝土识质,那是在下看家本领,当世不做第二人想。”要平傲然道。

    “真这么厉害?”叶冬一旁插了一句,语气之中有点不服。

    “冬哥儿,你也不扫听扫听,我要平认了第二,谁敢认第一?”

    张离点点头,看了叶冬一眼又道:“希望你说到做到,我亦不会失言。”

    二人心中其实想的都是一个人,叶欢!要说那些本领,将军才真的是天下无对,只不过将军是做大事的人,再如何也不能劳烦他的。

    “我要不信毒王,也不会吃了,加上还有徵老。要平不敢说绝对能找到,但如果我们还弄不到,天下就无人能够做到。”要平摆摆手,语气斩钉截铁!

    “药好了,快点……”此时堂中传来禽滑的声音。

    众人听了起身进屋,一开门徵臻眉头一皱,用袍袖遮住了口鼻。

    水缸下的火焰已经熄灭,药水却还在翻腾,不时冒出几个气泡,破后气味中人欲呕!

    张离并不在意,叶冬要平亦是神色如常,唯有神耳,盯着看了看一脸的欲言又止。

    禽滑庚鼻孔被堵住,说话不免有些瓮声瓮气。

    “神耳,脱衣服吧,这个时候泡药效最好。”

    “现在?”徵臻双眼一瞪。

    “当然现在,别人不行,你几十年的功力一定可以,快点,别废话!”禽滑催促着。

    “对对对,徵老,天星草就是这个味儿,看着水滚,其实没那么烫……”要平亦道。

    徵臻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就要去解衣衫。却原来三人原本是要往山越之处采药的,但禽滑却言及要平手中会有天星草,且张离之事亦可找他,这才有了白天的一幕。

    “对了,刀头舔血多少年了,爽快点,我得出去透透气!”禽滑说着去摘布条。

    “不行,你得看着,我出去……”张离的声音响起。

    “凭什……”禽滑的话说到一半,摇摇头,又将布条塞了回去。

    张离见了便就出屋,叶冬快步跟上,要平想跟着,却被禽滑拉住了。

    “离妹妹,看来禽滑说的不错,等治了大哥的隐疾,你就给要平解了毒吧。公子跟我说过,古墓之中有着种种危险,防不胜防,我们不需冒险。”叶冬轻声道。

    “不行,我一定要试试。”张离咬着下唇,语气坚定。

    “那你答应我,一旦有危险不能强来,实在不行,我们求主家帮忙。”叶冬认真的道。

    “嗯!”后者想了想,缓缓点头。

    同一片夜空之下,叶欢还在策马而行,道旁的树木飞快向后倒去。

    奔行了有三十里,道路右侧出现了几处帐篷,四周燃着篝火,有一队士卒在此守候。

    叶欢见了,慢慢放缓马速,前方士卒见状已经迎了上来。

    “五军骑兵营,三曲九队队长江华,参见将军!”到了面前骑士翻身下马,上前行礼。

    叶欢微微一笑,开口便问:“可有前方最新军情?”

    “将军,我这儿有两天之前的,明日一早,当有最新的送来。”江华说着呈上一方羊皮。

    叶欢下马接过,身旁的楚南已经点上油灯到了近前。

    “白马义从,果然不凡。”叶欢看了微微颔首,又对江华道:“老九,辛苦你了。”

    后者闻言面上立显兴奋之色,他是五军的老兵,将军还能记住自己的外号。

    “将军,我来的时候带了只羊,那边正靠着了,照夜的新鲜草料也准备好了。”

    “好,不愧是边军的老兵,走!”叶欢一笑,牵着照夜大步而去。

    离得近了,果然闻见一股烤羊肉的香气传来,很是诱人。

    一行到了帐篷边,江华又道:“将军,后面都准备好了,泉水热水都有。”

    “让兄弟们先吃点,我伺候好了照夜再来。”叶欢交代一句,便往帐篷后而去。

    边军老兵对将军的习惯是深知的,战阵之时,照夜狮子的梳洗,叶欢从不假手于人。

    先喂爱马吃下一个肉饼,叶欢便用准备好的温水为他洗刷,同时也是一种按摩。

    对骑兵而言,战马就是命!一般而言,不战死的情况下,战马可以服役四到十年。

    假如一名老兵到了退伍的年纪,战马也会随他而退,回到家中颐养天年。

    照夜狮子乃是异种宝马,跟了叶欢将近十五年,体力和速度目下还没有衰退的迹象。但大公子知道,这一天总会来,因此他的动作是格外的亲柔体贴。

    随着一声鹰啸,天空中的黑点直冲而下,落在叶欢肩头,并非一只,而是一双。

    历经千辛万苦,飞羽终于成功配种,诞下了一只小鹰,叶欢为之起名为“落雷”。

    “照夜,打完幽州这一仗,你就好好在家歇着行吗?”侧首挨了挨飞羽和落雷,叶欢轻抚照夜的鬃毛柔声说道。

    “灰溜……”照夜听了,发出一声嘶鸣,甩了叶欢一头一脸的水。

    落雷惊了一下,冲天而起,带走大公子几根发丝,飞羽却老神在在的甩甩头,不为所动。

    “行行行,看你的样子,至少还能跟本公子三年。”叶欢笑道。

    “精准一点,它能跟你四年零三个月……”

    大公子笑容一顿,随即面现兴奋之色,久违的金光大字终于出现了。

    <hr class="authorwords" author="诸葛不要太亮" />

    第三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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