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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八章 吟诗话留别

    路通绷着一张惨白的脸,勉强对老太太一笑。

    老太太没有反应,还是微笑的看着路通。

    这老太太看上去也就六十多岁,两个脸蛋红扑扑的,只是脸上两团红色很不自然,一看就是一张扑了粉底的脸。

    一撮山羊须挂在下巴上显得不伦不类,左脸颧骨下那道突兀的皱纹,从耳根一直横到鼻梁边上,就像被人缝了一根拉链在脸上一样。

    “大妈,真巧啊。”路通鼓起勇气笑道。

    比起一言不发,危急关头说说话,至少可以暂时缓解内心的恐惧。

    老太太没有动。

    路通见她没反应,看了眼车窗外,那里一片空白。

    他记得来福州的时候,这条高铁线上是有几条隧道,可他记得,并没有什么隧道是一片空白的。

    路通看了看了右边,发现右边也是白色的,只不过,不仅仅是车窗外是白色的问题。

    右边根本就没有车窗,不但没有车窗,右边连座位都没有。

    更有意思的是,路通前面的座位也消失了,从他在坐的位置,可以一眼看到车厢的门。

    路通觉得越来越冷,这车厢就像个冰箱,每吸入一口空气都像喝了一杯冰水一样。

    冰冷的空气从口腔里涌进来,在气管和食道的分叉处,分两路通向路通的肺部和胃部,冻的路通的屁股都抖动了起来。

    如果有个旁观者,一定会觉得路通正坐在一张《搞搞震》牌按摩椅上发功。

    路通想尝试站起来,但两条腿却冻的有点不听使唤,除了会跟着抖动以外,他的腿接收不到大脑的命令。

    空荡荡的车厢里,只剩下路通这一排双人位置。

    他视线开始有些模糊,隐隐约约,他好像听到有人在唱歌。

    “蓬星纲,

    满曈霜,

    七尺画天阳。

    身在下,

    心在上,

    痴人冻空肠。

    异志东奔西顾,

    路通南来北往。

    还请君,

    暗思量,

    待君归来本源上,

    莫认他乡是故乡,

    归来归来兮,

    青龙好过江。”

    歌声越来越遥远,路通慢慢闭上了眼睛,他已经冷得不能动弹了,仅剩下没被冻僵的一点嗅觉。

    一股油墨的气味从路通鼻子里传来时,他已经失去了知觉…………

    斯德春吃了午饭,正坐在办公楼旁的弄堂里喝着下午茶,相对于普洱来说,他更喜欢喜欢正山小种的薯香味。

    比起纽约来说,他更喜欢上海,

    这里的吴侬软语,听起来十分可人。

    尤其是这里的女人,他觉得,能够在这座城市里长期生存并且能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女性,无一不是精英中的佼佼者。

    他喜欢拿着一本宋词,坐在小街道旁的咖啡馆里,欣赏着这些女性们婀娜的身姿,观察她们一个个移动着曼妙的身形从身边走过。

    他在感受她们身上那种优雅中带着野性,精明里透着大气,俏皮中透着知性的温软气息。

    他更欣赏她们的是,隐藏在看似轻巧简单的穿搭下,那一丝不苟的精致。

    小街上随处都能闻到她们散布在空气中的迷人暗香,充满了魅力。

    斯德春已经在这里呆了十二年来,他想起他的中文教授给他做个人辅导时,说过的话:“如果你真的想融入这个国家,就一定要学习他们的文言文。”

    “是么,这有那么重要么?”斯德春当时问道。

    “这就好比你去欧洲,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你还不会被认为是个贵族。

    可如果能说一口流利的拉丁语,你可能会被他们当成一个公爵对待。

    而文言文相对于中国;就好比拉丁文相对于欧洲一样,这才是他们文化的根。”他的中文老师说道。

    斯德春现在还记得那个中文教授说起中国古诗词时,那一脸神往的样子。

    “至今,他们很多诗词我们都无法翻译。”教授说道。

    “为什么?”斯德春问道。

    “字母文字,在情感的传递上,远远不如象形文字来的贴切。”教授说道。

    “我觉得字母文字更容易记忆,也便于交流。”斯德春说道。

    “呵呵,凯恩,假如要你用母语做一首诗,表达你夜晚时,站在密西西比河边,看着眼前一阵阵河水翻滚,你想到了满天星星的感觉。

    你觉得,你需要用到多少个单词。”教授笑着问道。

    “那至少要一百个吧。”斯德春说道。

    “呵呵呵,

    九曲黄河万里沙,

    浪淘风簸自天涯。

    如今直上银河去,

    同到牵牛织女家。

    这首诗用了几个字?”

    教授问道。

    “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应该是二十八个中文字,”斯德春说道。

    “嗯,这是中国唐朝时,一位叫刘禹锡的文人写的《浪淘沙》。”教授叹道。

    “听起来可真美,”斯德春说道。

    “是的。”教授说道。

    “先生,有什么表达爱情的中国诗么?”斯德春突然问道。

    教授扶了下眼镜,眯着眼看了眼斯德春,“凯恩,你真是个有趣的人,这意味着,可能有一场神秘的东方爱情,正等着你去拥有。”

    “先生,我觉得爱情,是上帝给我们这世上最好的恩赐。”斯德春笑道。

    “这太多了。”教授笑道。

    “先生,请您告诉我几首,我记一下。”斯德春拿好纸笔说道。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教授抬头吟道。

    “这么短么?先生,这是什么意思?”斯德春好奇的问道。

    “有一位美丽的姑娘,见到她就难以忘怀,只要一天没有看见她,思念她的心,就会令人发狂。”教授低头看着斯德春说道。

    “哈哈哈,这太有趣了,那可真是一位令人期待的东方美人。”斯德春兴奋的笑道。

    教授看了眼斯德春,把脸转向一边说道:“凯恩,我听说你已经结婚了?”教授说道。

    “是的,先生,就是去年,平安夜的前一天。”斯德春说道。

    “我真心的为你感到高兴,祝你们幸福,亲爱的。”教授伸出了右手。

    斯德春起身握着教授的手答道:“谢谢您。”

    教授收回了手,示意斯德春坐下,“冒昧问一下,你将来会去中国么?”教授问道。

    “是的。”斯德春说道。

    “哦,那么,你会带着妻子一起去么?”教授看着斯德春的眼睛说道。

    “抱歉,先生,她怀孕了,而且我去中国最多一年就会回来。”斯德春答道。

    “嗯,有一首中国爱情诗,写的很美,如果你觉得好,可以尝试把它记下来。”教授又推了下眼镜说道。

    “太好了先生,我正准备好了呢。”斯德春高兴的说道。

    “你的中文听读怎么样?”教授问道。

    “我可以的,万一错了,您可以纠正我。”斯德春说道。

    “嗯,我开始念了。”教授说道。

    “先生,请。”斯德春做了个手势。

    教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皮的笔记本,把它打开翻了翻,翻到其中一页,教授停了下来,笔记本的封面正对着斯德春。

    封面上有一张彩色的照片,一个有着一张太阳脸的人物,梳着一个大背头,嘴唇的下方有一颗红色的小肉痣,这头像正微笑的看着笔记本外的斯德春。

    “太棒了,这……,这是毛先生的头像。”斯德指着笔记本说道。

    “是的,这笔记本,叫做百花齐放,是我去北京时,在一家古董店买来的。”教授说道。

    “那一定花了不少钱吧。”斯德春问道。

    “哦不不,才50美分,不过,那可是一九七九年。”教授伸出一根手指说道。

    “上帝啊,您可真幸运。”斯德春咬着钢笔叹道。

    “凯恩,你还听诗么?”教授问道。

    “哦,对不起,请您念吧。”斯德春说道。

    教授伸出手指按在笔记本上,一字一句的念道: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

    征夫怀远路,起视夜何其?

    参辰皆已没,去去从此辞。

    行役在战场,相见未有期。

    握手一长叹,泪为生别滋。

    努力爱春华,莫忘欢乐时。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教授一边念着诗一边在斯德春面前来回走动着。当他念完了最后一句,教授正好停在斯德春面前。

    教授低头一看,发现他只写了三行,教授一笑,把本子递到斯德春面前,“你可以对着这里抄下来。”

    “对不起先生,这个韵律实在太美了,我一时竟然跟不上。”斯德春有些缅甸的说道。

    “没有关系,你可以对着我的笔记本抄一遍。”教授笑道。

    斯德春接过起笔记本一看,他惊呆了,这几行中文写的非常工整,而真正令斯德春惊讶的是,这一页诗词,居然是用毛笔写的,“天那,毛笔字?这是您自己写的么?”

    “…………,”教授沉默了。

    “抱歉先生,你怎么了。”斯德春问道。

    “这不是我写的,我刚说过,这是我在中国时,从一家古董店买来的笔记本。”教授说道。

    “这首诗,好像是在说夫妻之间的爱情么?”斯德春问道。

    “是的,你的中文理解力很好。”教授赞许的看了眼斯德春,“这是中国古代的一位战神写的。”

    “战神?”斯德春听了眼睛一亮。

    “这首诗的名字,叫做《留别妻》,他的作者,就是那位作品列入了西点军校的必修科目,同时也举世闻名的孙武将军。

    而这首诗,是他作为一位将军,即将带着部队远征,临行前,写给他妻子的。”教授看着斯德春的眼睛说道。

    斯德春突然明白,为什么教授要挑这首诗念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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