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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三年!

    “顿悟状态,果然奇特。”凡仙跟随自己的便宜师尊修炼了也有半年,自然清楚自己之前陷入了一种修士可触不可及的状态,此状态,名为顿悟,这顿悟,直接让他修出三道剑气,正常实力大涨。可他哪里知道,这一切,都无他额头上的剑光有关,或者说,御剑老人的传承有关。

    “接下来,就是修炼御剑诀引剑篇的时候了。”凡仙已经打定主意,既然此地暂时没有危险,而在这禁地,动辄生命不保,而出去又要面对两个筑基修士,如今自己在他们面前,却是跟蝼蚁无异,凡仙已经想清楚了,只要能提升实力,在这里呆个十年八年也不成问题。

    凡仙这样想着,正打算修炼引剑篇,目光却突然放在了不远处一个小女孩身上,这小女孩正在啃食着巨鼠。

    凡仙目光微凝,缓缓向她走近,向着这个莫名让自己产生亲切感的小女孩走近。

    这小女孩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到来,将手中巨鼠护在手中,冲着他一阵龇牙咧嘴。

    凡仙顿住,忽的伸手,用牵引术,抓向碎石处一只巨鼠死尸,再一挥手,招来一片干柴,然后就在小女孩疑惑的目光中,架起了架子,开始了烧烤巨鼠。

    很快,火光四溢,这巨鼠在凡仙的手中,逐渐升腾起了一股香气。

    那小女孩目光由原本的疑惑,化作好奇,最终演变成一丝深深的渴望和贪婪。

    她嘴角溢出了口水,一丝晶莹挂着,手中的巨鼠也是自他满是黑色泥坞的小手中掉落,看起来颇为滑稽。

    凡仙看到这一幕,嘴角竟然罕见的露出微笑。

    而这小女孩,似乎是因为忍不住腹中的饥饿感和那四溢的香气,一步步小心翼翼朝着凡仙靠近。

    可她目中依旧有警惕,不过这警惕在看到凡仙目中的逐渐变得金黄的烤巨鼠之时,立刻又化作渴望和贪婪。

    他这一走一停,显得十分可爱。

    最终,她停在了凡仙近前两米处,冲着凡仙一阵怪叫,张牙舞爪,似乎要威胁他离开。

    凡仙不为所动,这小女孩目中露出红芒,忽的四肢着地,龇牙咧嘴,就准备冲过去。凡仙确是将已经考好的巨鼠递在她面前。

    “喏,小东西,下次记得吃点干净的东西。”

    这小女孩看着凡仙,微微一愣,随后目中露出凶狠之意,一把抢过这烧脑巨鼠,然后飞奔向废墟中央。

    凡仙看着这一幕,微微失笑,随后目光凝重的看着那废墟中央,“为何她可以轻易进出那废墟中央,那里,对我来说,似乎有莫大的危机感...”

    随后凡仙也就不再多想,当下参悟御剑诀和提升修为实力才是关键。

    修真无岁月,凡仙在这奇异的废墟之地过去了三年,他的剑气也是从三道涨到了九道,十道迟迟不见突破,似乎这是一道分水岭,难以轻易突破。

    至于凡仙的修为,也是达到了凝气六层的圆满之境,随时可以突破,而凝血修为,凡仙有预感,也只差一个契机。

    至于小九宫剑阵,他如今早已运用纯熟,他相信,哪怕是凝气大圆满修士,在他这一套剑阵之下,也难以抵挡。

    而他唯一的杀手锏,冷雨潇留给他的两张五阶符隶,一张天雷符,一张焚天符,也是在他的努力之下,刻下了自己的灵气,只需要意念一动,筑基修士被击中也要重伤。

    凡仙约莫估计一下,使用一次,这代价就是,自己全身灵力要被抽取至少九成。

    当然,这本就是一次性的宝贵符隶,凡仙也没有真正用过,也不敢轻易实验,不知道具体如何。

    至于其他符隶,四阶符隶早已用完,如今剩下的部分两阶、三阶符隶,偏向辅助,对于自己的帮助,却是甚弱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引剑篇,或许也可以称之为引剑诀,也是终于小有成就,他有预感,他如今的实力,哪怕遇到凝气大圆满的修士,在底牌不出的情况下,也可与之抗衡,而不再如之前那般依靠小火,还将自己弄的遍体鳞伤。

    这就是御剑诀带给他的自信,操剑如臂指使,如今他对于剑的运用,已经不单单只是剑了,而应该称作身体的一部分。

    “三年过去,随着修炼虽实力暴涨,可自己体内被董仲卿这厮种下的嗜血蛊,已经有些压制不住了,这随时都是一枚定时炸弹,必须想办法根除,五年之约已经不远了...”凡仙一边思考,一边喃喃,“如今之计,要么回到风雷宗,帮助他取得阴石,从而得到解药,要么...突破凝血境七层,现在看来,后者才是最佳选择啊!”凡仙从来不觉得,自己可以相信董仲卿那种心思深沉之人。

    琢磨片刻后,凡仙目中突兀闪过精芒,只见他挥手间,一枚百丈宽大的黑色大印自天而降,随着凡仙单手虚压,一声轻喝,“降!”

    顿时这大印发光,猛的朝着地面盖印下来,随着轰隆一声巨响,无数烟尘爆起,待烟尘散去之后,一个约莫百丈宽,十丈深的凹形印记出现在地上。

    “这小翻天印,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以蛮神之血将其炼化,以蛮神之力施展,其威力,更要强盛三分。这一击的威能,堪比小九宫剑阵,更为重要的一点,我血气旺盛,这翻天印可以连续祭炼而出,不必担心灵气枯竭的问题,此印,当为自己杀手锏之一。而且我感觉,这枚大印似乎没有这么简单。”凡仙皱眉思索。

    三年内的某一天,他练剑之余,想起储物袋中还有一个自己拍卖而来的大印,想到自己的攻击手段太过单一,便尝试将其祭炼。谁知道这小翻天印却是在自己祭炼的那一刻,疯狂吸收自己身上的血气,当时他为了一探究竟,也是发狂一般一边吞噬气血丹,一边让其吸收,等它终于停下的时候,凡仙几乎皮包骨,随后就是诧异的发现,这枚本来应该是金色的大印,却是转眼变为黑色,其漆黑如墨,更有一股厚重感,于此而来的,就是一种血脉相连般的错觉。

    然后凡仙就是发现,自己已经能够随意操控和施展这枚变异的小翻天印,一经施展,发现威力也是可怕无比。对于这枚大印,内心尽管奇异,更多的却是喜意。

    他沉吟片刻,收起大印,不在沉浸其中。

    “是时候离开这里了,也不知道那个当初替自己拦下那个伍德老头的女子如何了,当时,他应该算是救了自己一命。”凡仙面色有些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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