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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半个男人

    “行吧,看在表......你帮了我们的份上,就带你一起。”

    夏默初摸着手中的表,这款男士手表她还是知道的,几个不菲。

    在这个小地方就是不知道有人识货不。

    要是识货的话,随便换个几万块钱还是可以的。

    这样就不用租车了,直接买个马啊驴的,自己走出这个鬼地方。

    男人就笑笑。

    她是为什么点头的心里都有数。

    这个女人对他的颜值不感冒,对钱倒还是很感兴趣的。

    爱钱爱貌的女人也不过如此。

    翌日。

    夏默初起了个大早,做了早餐大家吃完了,她欲言又止。

    最后还是决定要问一下:“奚月,你愿意跟我去城里生活吗?”

    她要是走了,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也不知道那群人会怎样他。

    明目张胆的要给人浸猪笼的地方,他继续待在这里不是等死吗?

    “我去城里什么都不会,养不活自己的,在这里还可以种种地。”

    奚月低头,他没读过什么书。

    听外出打工回来的人说,外面找工作都要学历,还要读过大学的。

    他连初中都没有上完。

    “没事,我养你啊,我可有钱了。”

    “切!”

    夏默初刚说完,旁边的男人就不屑地瞄了她一眼。

    “我真的有钱,我可以养你的。”

    奚月虽然没有像男人那般不屑,却也是很怀疑的样子。

    再说,让女人养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夏默初看的出来他有顾虑。

    毕竟要别人离开自己家,跟一个认识两天的人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确实是有点欠考虑。

    但是她实在是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在这里。

    “那我去整理一下东西。”

    “好。”

    奚月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夏默初见他答应了,立刻喜笑颜开。

    “你两干脆结婚得了。”

    男人看着她们两个人亲密的很,一大早上的有种狗粮拌饭的感觉。

    真是挺下饭的!

    “我结婚了,不像你,单身狗,满脑子都是什么思想。”

    夏默初一个白眼翻了过去。

    这个男人,怎么把人就想的那么不纯洁呢?

    她都结婚了,而且奚月这样的小奶狗也不是她的菜啊。

    她还是喜欢单子昂那种有点憨憨的狼狗。

    不霸气的男人压不住她。

    “我的思想是正常人的思想而已。”

    “我觉得正常人没有几个你这样的。”

    “不信你把他带回去就知道了。”

    一个女的带了个男的回家。

    还是个已婚女人。

    男人突然很想看看她老公是什么表情。

    这头上的帽子挺好看的,又是一个可怜的老实人。

    “切~又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思想龌龊。”

    夏默初鄙夷的瞅了一眼男人。

    单子昂肯定不会是这副样子的。

    而且她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很牢固了。

    他现在要是已经回去了,肯定在到处找她呢。

    想到这里,夏默初就觉得自己要赶紧回去。

    他们走散的地方离这样有点远,他有可能找不到这里。

    两天没回去了,也不知道哥他们是不是都急坏了。

    反而看看自己,这两天倒是比在城里过的舒心,在乡里吃的好睡的好,还交了奚月这个好朋友。

    “我收拾好了。”

    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过后,奚月手上提着七八只母鸡,还有一篮子鸡蛋,头发里还插着几根鸡毛。

    夏默初看着他手上的鸡,实在是感到有些头疼。

    “你把鸡都带走吗?”

    “几天不喂就死了,不如拿去给你补补身体,不能去白吃你的。”

    夏默初有些无奈的笑了。

    奚月还真的是很淳朴呢。

    他这自己养的鸡都抓走了,家里的东西稍微收了一下,把门锁上,三个人就出发。

    由于不是赶集,去镇上是没有车的,牛车都没有。

    三个人只能步行了。

    见奚月提的有些吃力,男人主动帮他承担了一部分。

    三个人互相扶持着,走到中午才走到镇上。

    找了个当铺,夏默初想拿男人的手表换点钱。

    毕竟身上没啥钱了,上次的钱都给奚月买衣服啥的,花的七七八八了。

    “五百。”

    当铺老板拿着放大镜看了看手中的表,随手丢在桌上,给出了一个价格。

    “什么,五百?这个原价几十万,你给个一万也行啊。”

    怎么着也得卖个几万吧?

    当铺老板给的价格简直就惊呆了夏默初了。

    这么昂贵的一块表,在这里就是快破铜烂铁?

    这老板到底识不识货啊?

    还说看她脸生,故意坑她的?

    “就五百,卖不卖看你。”

    “这表可是大牌的,限定款,你再看看,就只值五百?”

    “在我这就五百。”

    当铺的老板把自己放钱的抽屉拉出来。

    抽屉里的钱一共就几百,还是零零散散的。

    “行吧。”

    夏默初真是对这个地方无语的。

    落后的就像几百年前。

    开当铺的居然就这么点资金,别人拿个值钱的玩意他都没钱收。

    看他实在也没有,这表拿在手里也没啥用,不能吃不能喝的。

    夏默初勉强同意当了。

    “你居然五百就把我的表给卖了。”

    男人见夏默初拿着五百一遍一遍的数着,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就这么把他的表给卖了?

    这点钱,连个表带都买不到。

    “不然你想一直待在这个地方?”

    夏默初数完,把钱收在身上,带着奚月就去找车去了。

    这个时候了还在乎这点身外之物。

    出去了单子昂又不是买不起,大不了就再买一块咯,多大点事。

    留在这里那可真的是做村姑了。

    三个人在镇上转了一圈才找到了拉牛车的大叔。

    身上就五百块钱,买人家的车是买不起了。

    只能租了。

    “阿伯,你这个车送我们去城里要多少钱?”

    夏默初有礼貌的跟拉牛车的老伯打招呼。

    不是赶集的日子,只有缺钱的老伯才会在镇上等着看能不能拉个客。

    年轻人这时候都下地种田了。

    “二百。”

    听了阿伯的报价,夏默初数出来两百递给阿伯。

    阿伯摇了摇头,伸手一身手指头:“是一个人二百。”

    夏默初听完就知道自己的钱不够了。

    只够两个人半人的。

    “阿伯,你看,我手上一共就五百,我们三个人,他们两个人男人,我算半个男人,一起五百,你看可以送我们一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