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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正主来了

    几个人攥着杀虫剂对着漫天红色飞天火蚁喷个不停,红色的火蚁虽多,但比不过杀虫剂的喷雾。在空气压和雨洒的双重压力之下,塑料瓶中的杀虫剂液体被分离成水雾,天女散花一般弥漫在这片空间。

    只见令格桑委以重任的红色飞天火蚁一个个失去了活力,翅膀不嗡嗡了,肢体也没反应了,落叶飘零一般从空中掉下来。

    半空中的红雾越来越稀薄,本来枯草丛生的地面,堆了一层红色飞天蚂蚁的尸体。红色的飞天火蚁铺成一层红色的地毯,一个个身体翻过来,任凭格桑怎么吹笛子,这些火蚁也没反应。

    格桑的脸都青了,这些蛊虫耗费了她极大的心力,每一只蛊虫都从它们还是卵生状态的时候开始培养,给它们滴血,整日悉心照料,可以说这些蛊虫全都是她的孩子。

    何千军仰头看了看,天空上已经没有任何红色的飞虫,地上倒是还有一些苟延残喘的,何千军对着它们的尸首一喷一踩,完全断了它们的生机。

    何千军看见格桑的双手握拳,有些婴儿肥的小脸涨的通红:“我不管你是谁?用了什么手段,你完蛋了。”

    何千军眨了眨眼睛,笑了:“来呀,让我看看你还有什么手段。”

    格桑解开身上的最后一个盅虫袋子,这是一个很大的虫袋,虫袋里的盅虫叫做‘出生盅’。这是寨子里每个人出生时,由长辈挑选的盅虫。

    这袋子里的蛊虫结合了两辈人的心血,是蛊师的立身之本,也是格桑身上最厉害的蛊虫。

    这些蛊虫一生只被放出来一次,只有在蛊师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才会被放出来。只一次便能解决所有敌人,无往不利。

    而且这类蛊虫有个说法,若是它的主人穷尽一生都没有使用它,传给下一代,那么这类盅虫就叫做‘一世盅’。

    一世盅是出生盅的加强版,比出生盅更加残暴,威力也更上一层楼。如果一世盅在新主人这里没有使用,继续往下传,那就变成二世盅。

    同理,二世盅比一世盅更加凶猛,越往下传越是厉害。

    而格桑身上的这只盅虫更是不一般,那是八世盅,可以说在盅虫中鲜有敌手,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这只八世盅已经足足传了八代,虽然它八世都未曾漏过头,但这不意味什么。

    韬光养晦志在一鸣惊人,卧薪尝胆只为大开杀戒。

    “去吧,你,八世盅,绿箭倒刺虫。”

    只见一个巨大的毛毛虫,臃肿的绿色身躯里满是白色的倒刺,如闪电一般嗖的一下飞向何千军。

    “在我的八世盅面前,无人能躲,人类不过是八世盅的饵料。”

    在格桑期待又有些兴奋的眼神中,八世盅距离何千军越来越近,绿色身躯上的每一根白色倒刺都竖立起来。

    然后……

    “滋——。”

    八世盅绿色倒刺虫从空中跌落,掉在地上,痛苦的扭动着身子。

    再然后……

    “滋——。”

    不愧是八世盅,被杀虫剂猛烈喷两下,还没有死透。

    “我再滋——。”

    八世盅绿箭倒刺虫,卒。

    何千军对着这只巨大毛毛虫的尸体又滋了两下,确保它完全死了,这才停手:“喔日,吓老子一跳,这虫子真大。”

    “八,世,盅。”格桑的表情慢慢僵硬,无法相信的自言自语:“我的八世盅。”

    地上那只躺在飞天火蚁旁边的绿箭白刺倒钩虫一动不动,完全没了任何生命气息。这只八世盅传到自己手上已经八代,整整八代……。

    而且格桑现在身上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一只活着的盅虫……。

    “呜呜……。”

    “啊……。”

    格桑忽然跪下来,两条小腿呈外八状,双臂无力的垂下来,哇哇大哭:“呜呜,我的八世盅……。”

    “我的飞天火蚁……。”

    格桑身上的所有盅虫都死在何千军的杀虫剂之下,无一活路。

    每个盅虫都曾陪她度过漫长的黑夜,都像她的孩子一样……。

    “哇哇,呜呜呜……。”

    何千军有些懵圈,哭了,竟然哭了,你一个反面角色,养了这么多毒虫的毒女哭了!

    没有盅虫的格桑没有任何战斗力,跟一个稚童没啥区别。大刀一抓她的衣领,就抓鸡仔一般将其提了起来:“八当家,怎么处理?”

    格桑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甚至张大刀将她提在手里,格桑也没有一点反应,一脸的生无可恋。

    何千军对着这小孩摇摇头,还真是经不起打击,死了几只虫子,就哭成这副模样。

    “先绑起来,别让她乱吼乱叫。”

    何千军此行主要想看看是谁在背后搞鬼,何千军最不能容忍的事,就是牵扯到自己的家人,尤其是关于浅语。

    在前往五里庙的这段路上,行人并不多,因为五里庙是一间早被荒废的破庙,而且偏离官道,平常根本不会有人想到五里庙去。

    现在这条路上却多了一顶轿子,几个仆从。

    轿子里坐着一个何千军熟悉的面孔,沈家的家主沈太庆。

    沈太庆正悠闲眯着眼睛,臃肿的身躯随着轿子摇摇晃晃。

    沈太庆微微睁眼,顺着被风刮起的车帘看向外面:“行了,五里庙到了,老夫下去。”

    轿夫歇脚,将轿子两个底角先放下,微微倾斜,让沈太庆容易出来:“你们先回吧,两个时辰后再来。”

    沈太庆手拄着拐棍,老态龙钟,慢慢悠悠往前走。这一次他要好好折磨何千军,他沈家能在大明混的风生水起,不晓得碰到过多少坎。

    也遇见过沈家无法对付的人,但沈家一一走过来了,除了金银之外,沈家亦有自己的过人之处。

    沈家的生意遍布大明朝,不止是京城和金陵这样的大都市,就是西南大山里的寨子,也有沈家的商队经过。

    这里面有段故事,在西南的大山里行商,危险重重,草比人凶,野兽蛮横,商队行一趟下来,赚不到多少银子,反而损失更大。

    沈太庆有意结束西南大山里的生意,因为这段生意并不能为沈家赚到什么钱,反倒是赔进去不少。

    然后,许多寨子的寨主陆续找上沈家,希望沈家能继续西南大山里的商队。主要因为西南大山山多纵横,与外界通行不便,平时依赖沈家的商队换取寨子里的所需物品。

    沈家的商队一不通行,大山里的各部族没法交换到自己所需货物,对他们的影响很大。这些寨主们提议,只要沈家的商队继续在西南大山同行,遇到什么事都可以找寨子里的人帮忙。

    沈太庆开始没怎么放在心上,觉得一些大山里的人有什么本事?后来请寨子里的人出了几次手,沈家才对这些寨子好奇起来。

    了解到一种叫做盅虫的东西,几乎可以杀人于无形。这让沈太庆有种捡到宝的感觉,可以说后来沈家之所以能够顺风顺水,都是因为盅虫的存在。

    只要谁敢拦沈家的路,完全可以用盅虫制之。当初沈家之所以能攀上刘谨,就是因为听话盅,一种能令人听话的盅虫。

    刘谨把听话盅用到了刘良女身上,用来给正德皇上吹耳旁风,刘谨能够如此得宠,自然有刘良女的一份功劳。

    现在刘谨倒了,护着沈家的人也没了,沈太庆已经决定把沈家的大本营挪到金陵去,他在金陵的关系比京城好太多了。这些年来,金陵的六部尚书,沈太庆多有走动。

    以金陵为大本营,沈家必定会继续繁荣下去。

    但在离开京城前,沈太庆尚有一件事放不下。

    何千军!

    这个毁了沈家前程的人,必须除去,沈太庆走过大半生,从来没在任何人身上吃到苦头。何千军此人就像一根插在他心头上的鱼刺,不可不除。

    “呵呵呵。”闲庭阔步的沈太庆停下来喘两口气,何千军现在一定还搞不清楚什么状况,他几个狗腿子不是很厉害嘛!

    对待不知道从哪出来的盅虫,恐怕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沈太庆是亲眼见过那些盅虫的厉害,杀人于无形之中,没有任何蛛丝马迹。任你是八臂罗汉,也敌不过盅虫的厉害。

    “何千军,给老朽作对,也不打听打听老朽是什么人。”沈太庆眼神明亮,他最喜欢看那些曾经与自己为敌的人,跪地求饶的样子。

    “哈哈哈。”

    斗倒了刘谨又如何?皇上身边的大红人又如何?还不是落到自己的手上。

    沈太庆已经能清楚看到五里庙虚掩的庙门,等到自己踏过那道门,何千军看到自己,会吃惊成什么样子?

    一定是跪在地上抱住自己的腿,一句一个沈爷爷,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把您老得罪了。您老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小的吧。

    沈太庆一定会甩他两个大嘴巴子,乖孙,现在知道叫爷爷了?晚了。

    沈太庆一定会多补几脚,何千军这个地痞把沈家坑的太惨了。沈家拍卖会开业的时候,因为多了很多京官家中物品,沈家哑然成了小偷家族的代表。

    自那以后沈家的声誉一落千丈,这一切都是何千军搞出来的。

    一想到这,沈太庆一脚踹飞庙门,大叫道:“龟孙何千军,给老子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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