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69章 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打小生活在交口称赞声中,加之严家为江州府世家大族,吹捧更是一日都不会少。导致没听过一句难听话的严弘知十分自傲。外人冠上的名号,竟成了他的自称之词。

    在江州府如此便算了,来到保州府地界儿,仍是没有收敛。为在围观百姓中博得个满堂彩,自家表弟也不放过,丝毫没有寄人篱下要夹起尾巴做人的觉悟。

    第一印象不佳,哪怕风家与严家颇有些渊源,吴礼也懒得给严弘知好脸色,匆匆领了人进门儿,话也不多说。

    严弘知勤于读书习字,却疏于锻炼,跟在后面穷追猛赶,早已气喘吁吁。顺着山势,自成景趣的王府偏偏还修建的九曲十八弯,稍一不注意,就很有可能将人跟丢。

    “慢点,你慢着点儿走。”

    最后一个“走”字,他是和着唾沫咽下去的,因为,袅袅香气随着青烟飘散过来,落得整个回廊都是一股浓烈气味。

    这是……羊肉味?

    马不停蹄地赶往保州府,早饭还没顾得上吃,香味勾得严弘知直吞口水。

    心底稀奇,戟王府怎么一大早就吃羊肉……忽地心中雪亮,不会是羊贩那三头大肥羊吧?

    带着疑惑,随吴礼拐过奇石堆叠而成的一道天然屏障,就见,一名少年携同一老一小,正蹲在地上,不知忙活什么。

    吴礼走上前,好奇地看上一眼。

    他们临时砌了个装木炭的凹槽,炭火上堆枯叶,充分燃烧后荜拨作响。

    心急的小青豆儿时不时俯下身吹一吹,眼见冲上来一道道微小火苗,舌头似的舔上切小成块儿,穿在竹签子上的羊肉,冒出来的油脂滋啦作响,青豆开心地眉毛都要飞起来了。

    “王爷撒的这是什么,小老儿我孤陋寡闻,从未见过。”青禾舔着老脸,笑滋滋地凑近风宇。

    风宇用肩膀撞了他一下——让这老东西离自己远一点儿。

    “本王撒的这些叫野茴香,产自西域,佐以羊肉食用,可祛除腥膻味,吃起来味道更佳。”

    “不愧是王爷,真是样样精通。哪怕小老儿我自幼游走四方,见多识广,都没见过用此法来料理羊肉的。王爷在整个大岳都是羊肉串儿第一人。”

    在风宇印象当中,用炭火炙肉并不稀奇,前朝时还非常流行。

    “那还是你见识太少。”不留情面地回一句,风宇捏着青豆儿的双丫髻,将人生生提起来,“别再吹了,碳灰把肉串儿都给弄脏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着吧。”

    三人你来我往,倒是和谐的很。

    看打扮,严弘知还以为风宇三人是王府里的下人。

    外人来了都不知道起身行礼,放在素以家风严苛闻名的严家,少不了要受一顿皮肉之苦。

    冷哼刚出口,走在前面的吴礼恭敬行礼,“王爷,严弘知严公子到了。”

    王、王爷?

    三个人中竟然有一个是王爷,排除唯一的小丫头……严弘知的视线先从青禾身上扫过,见他咧开一嘴黄牙,冲自己笑,随即幅度轻微地摆摆头。

    不可能是他,年岁上差太多,那……只能是……

    严弘知的视线最终定格在风宇身上。

    年龄在十几岁上下,与祖父所说完全吻合,长相出类拔萃,虽然与自己相比还差一筹,勉强倒可以算是出众。

    不说表兄见表弟,两样泪汪汪吧,严弘知微微躬身行礼,风宇却连头都没抬一下,取了烫手的竹签,使劲吹吹。一时间更是香气四散。

    “这几根好了,你们也吃。”

    忍着烫嘴,风宇连吃三根。想起上一世,在喧闹的大排档里吃羊肉串儿就着啤酒,那叫一个爽快。可惜在大岳还没啤酒这玩意儿,自己抽空要不要研究一下……对了,刚刚吴礼说什么来着,严弘知?

    读过来自江州府的信,风宇早就将这位表兄的名字抛在脑后了,只是觉得耳熟。

    他将竹签随手一丢,拿袖子擦擦嘴,抬眼去看脸色很不好的严弘知。

    “你姓严?叫啥来着?”

    感觉自己受到慢待,从未体味过的羞辱感正在蚕食严弘知的理智。

    “严弘知!”声音不由拔高,带着显而易见的怒气。

    从进王府开始,险些挨一顿板子不说,吴礼领路时也是急匆匆,没有要等他的意思,戟王府如此广阔,险些害得他将一双脚走断不说。见到表弟,对方却专注于炭火炙肉,吃干净三串儿,才抽出功夫来理会自己。

    家教不严,没规矩!

    心下愤懑,严弘知瞪着眼睛,瞧谁都不顺眼,尤其是这个表弟!

    心安理得吃着偷来的羊肉,毫无羞耻之心,日后得空了,他一定要严加教导,才不负他江州三君子的美誉。

    并非十几岁的毛头小子,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早就练就了察言观色的本事。风宇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他的小表哥看起来很生气啊。

    至于气什么……

    风宇低头看看手上的羊肉串儿,不甘不愿地递出去,“既然是表哥,本王这里目前也没什么好招待的,你要不要吃?”

    刚烤好的,在炭火上逼出一层油脂,泛着点点油亮儿。木炭用的乃是果木,烧起来还带着一股果树的清香味儿,羊肉串儿烤下来肥而不腻,就是烫嘴的时候最好吃。

    此举对风宇来说不啻于是忍痛割爱了。

    他的一番好意,却被严弘知曲解——自己长途跋涉一千多里路,小书童忍受不了辛苦,半路暴病留下修整。他独自一人日夜兼程赶来了,没有贴心问候,得来的却是羊肉串儿,还只有区区一根儿?

    再者说,这羊肉来的不光彩,严弘知才不屑去吃。

    “你倒是接着啊。”风宇举得手腕儿都酸了,又往前递了递。

    野茴香经炭火一燎,味道毕竟冲。大岳文人闲时乐事之一,除了邀三五好友赏花斗茶以外,第二件必是点香熏衣。

    哪怕长途劳顿,每日出行前,严弘知都少不了用随身带着的熏香炉将衣服熏上一熏,嫌弃野茴香混到衣物上,他竟气愤地抬手一拂!

    “没规矩!”

    眼看羊肉串儿掉到地上,风宇还没来得及发作,小青豆先第一个不依了。

    她噌一下站起来,双手插在腰上,几乎是破口大骂:“哪个没规矩?你拒绝王爷的好意就算了,竟做出如此无状之举,亏你也一把年岁了,这点礼节都不懂,你是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

    一把年岁……不懂礼节……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每句话都好似匕首,稳准狠地插在他的小心脏上。

    “你,粗俗,实在是太粗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