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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好快!是谁?

    如果只是这样,金浩涵的行为,还算是情有可原,值得同情,甚至值得赞赏。

    为报师仇,不计生死,不管手段如何,也算是条铁铮铮的汉子。

    但也许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又或者是被痛苦扭曲了心灵,接下来金浩涵的行为,就开始越来越过分了。

    他开始滥杀无辜,跟仇家有亲戚的,杀;跟仇家做朋友、做生意的,杀;甚至跟仇家同姓的、同村的,也杀……

    看到欺负老人的,杀;看到恃强凌弱的,杀;甚至夫妻吵架、父子争执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纠纷,被他看到了,也杀……

    尤其是看到欺凌弱女子的,更加是不问缘由,虐杀!

    一个本来满腔冤愤的铁血复仇青年,渐渐地堕落成为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双手沾满了血腥。

    恶魔杀手金浩涵的大名,也逐渐成为了魔头的代名词,可止小儿夜啼的存在。

    随着血案的增加,东南武道同仁,曾经对金浩涵发起过数次围剿,但却因他行踪不定,无人认识他的真面目,而屡屡功亏一篑。

    然而有一天,掀起这场腥风血雨的杀手金浩涵,突然一夜之间就销声匿迹了,从此再也没有在江湖中出现过。

    东南一带武道江湖中,无数人为此额手称庆,并且引发了无数的猜测。

    有人说是有真正的强者出手将其击杀,有人说是官府中人将其缉拿,还有人说他是被神秘组织所招揽。

    更有甚者,竟有人说他是因为作恶太多,被五雷轰顶活活劈死了……

    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恶名昭彰的杀手金浩涵不见了。

    然而没有什么人知道,金浩涵并不是被杀、被捕或被招揽,更不是被雷劈死了,他只是主动隐退了而已。

    更加没人知道,恶魔杀手金浩涵的隐退,是为了一个女人。

    是的,金浩涵隐退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找到了失踪多年的小师妹,只不过,小师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清纯温婉的女孩子。

    她竟然,已经沦落风尘,成为了一名烟花女子。

    当年师兄杀人潜逃,父亲被抓致死,惊慌失措的小师妹,虽然侥幸逃脱仇家追捕,却又在逃亡的过程中,不幸的落入了虎鲨帮的手中。

    虎鲨帮的生意,本就是以走私和贩卖人口为主,小师妹这种武者出身,实力又不算太强的漂亮小姑娘,最是奇货可居。

    小师妹既然落到了他们手中,下场自然可想而知,很快就沦为了虎鲨帮控制下的青楼女子。

    金浩涵想过要救小师妹脱离苦海,但是救人与杀人不一样,在相同的情况下,救人要比杀人困难得多。

    而且,虎鲨帮的实力,也远远在他之前的那个仇家之上,以他区区炼体境巅峰的实力,想从虎鲨帮手中救人,无异于天方夜谭。

    最关键的是,金浩涵的小师妹,如今叫做胭脂的姑娘,总觉得自己已是残花败柳,已经配不上他,所以死活不肯与他私奔。

    金浩涵最终无奈之下,竟然做出了一个令人想象不到的决定。

    他冒着被追杀的风险,毅然退出了杀手集团,然后千里奔波,来到了五方集。

    杀手集团,向来是活着加入,死了才能退出的。

    金浩涵这个决定可谓疯狂,但不知为什么,他却安稳的活了下来,并没有死于杀手集团的追杀中。

    来到五方集的金浩涵,选择投奔虎鲨帮,到万春楼做了一名护卫,因为他的小师妹胭脂,就在这里挂牌接客。

    凭他的实力,很快就做到了护卫小队长的位置,而且因为他与胭脂的故事,让他在万春楼的姐儿中,颇受欢迎。

    能来五方集的人,价值观都是有些扭曲的,心中没有什么善恶是非、道德底线。

    在这些人眼中,滥杀无辜、残酷嗜血都不算什么,来这里的人,有几个是手上不沾血腥的?

    但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大杀四方的事迹,却让万春楼的姑娘们羡慕不已。

    女人嘛,谁不幻想着,有一个男人,可以为了自己不顾一切,哪怕豁出性命。

    方远选择易容成金浩涵,原因有二。

    一来万春楼今晚是金浩涵的小队值守,而金浩涵有一个习惯,每一次上岗之前,都会一个人去看看胭脂。

    所以,这就给了方远机会。

    只要趁金浩涵一个人去看胭脂的时候制服他,然后就可以冒充他,掩人耳目的进入万春楼,接近卫翔和范德水,伺机下手。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金浩涵与范德水是认识的,虽然只是来五方集以后认识的,但总算有点交情,说得上话。

    易容成为金浩涵,接近卫翔和范德水也要容易得多,不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虽然杀他们不难,但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是尽量不要弄出什么大动静的好。

    易容后,方远悄无声息的出了门,没有惊动任何人,当然,也包括那些暗中监视的探子们。

    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条阴暗的小道,方远在选择好的位置隐藏起来,耐心等待。

    这里是金浩涵看望胭脂后,去万春楼的必经之地,这两天胭脂不方便,并没有在万春楼,而是在宿舍休息。

    这里虽然是虎鲨帮的辖区,但是这些日子以来,方远早已经将整片区域的地形摸透,闭着眼睛都不会摸错。

    时间不久,不太到十二点的样子,就看到金浩涵哼着小调走了过来,看他乐滋滋的样子,似乎心情挺好的。

    不过可惜,金浩涵的好心情,今晚是注定不会持续太久的。

    走过一个拐角,这里是整条小道最阴暗的地方,月光都照不到这个位置,极度的黑暗。

    而一般人从朦胧的月光下,直接走进这种完全黑暗的区域,眼睛都会有一个极其短暂的适应过程。

    就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一个拳头突然从黑暗中轰了过来,直击金浩涵的面门。

    正常情况下,这种突然的袭击,基本上是无从躲避的。

    但别忘了,金浩涵毕竟是杀手出身,而且还是一名十分优秀的杀手。

    杀手,本就是杀人的职业,而杀人最好的时机,就是他们的猎杀目标,放松警惕的时候。

    所以,一个优秀的杀手,时时刻刻都会保持着一份警惕心,无论是吃饭、睡觉、上厕所,甚至是与女人那啥的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

    否则,再优秀的杀手,也随时有可能反过来变成被追杀的对象,一个死了的杀手,还不如一条狗来的有价值。

    金浩涵能够以一己之力对抗一个武道世家,以炼体境巅峰修为刺杀元素武者,自然不是泛泛之辈。

    这种低级错误,是绝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的。

    所以,纵使心情愉悦,他也没有放松警惕,虽然事发突然,他也没有惊慌失措。

    因为,那一份警惕心,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骨子里,成为了一种本能。

    侧头、后仰、疾退,同时两柄利刃瞬间出现在左右手中,在身前舞出道道寒光,护住了周身上下。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确保安全,再图反击。

    危机时刻,金浩涵的反应,充分表现出了一名优秀杀手,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战斗素养,堪称教科书般的自救。

    然!并!卵!

    舞动的刀光,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突如其来的拳头,竟然奇迹般的消失了,而下一刻,竟然诡异的出现在了金浩涵的脑后。

    毫无防备之下,疾退中的金浩涵,后脑勺与突如其来的拳头,瞬间进行了一次实打实的亲密接触。

    “砰!”

    一声闷响,金浩涵的大脑遭到了剧烈的撞击,当时就后脑一痛,眼前一黑,转瞬间就丧失了意识。

    “好快!是谁?”

    在彻底昏迷过去之前,金浩涵的脑海中,只来得及闪过这四个字。

    但他注定是不会得到答案了。

    接下来,一个昏迷不醒,又被加点了穴道的金浩涵,被塞进了一个毫不起眼的下水道中。

    然后过了没多久,一个神采飞扬,哼着小调,一身轻松的金浩涵,却又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直奔万春楼。

    万春楼,芙蓉包间,卫翔和范德水推杯换盏,畅饮正酣,身边各有几名娇媚的美女陪伴,丝竹声声,春意盎然。

    范德水这一次可是花了大价钱,不但预订了万春楼中,以他的身份所能订到的最好的包间。

    还一口气包下了六七个,前两天刚到五方集,色艺双绝的姐儿,都是新鲜面孔。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把卫翔招待好了,伺候舒服了,没办法,他有事相求啊。

    范德水实在是受够了这该死的生死拳拳手生涯。

    虽然卫翔为他打过招呼,但拳场管事的身份地位,在混乱领并不低于卫翔,而且二人也不属于同一派系。

    这种情况下,拳场管事也只是出于不想得罪人的想法,多少给他点面子,对范德水稍加照顾。

    但是这照顾的程度,可就有限的很了。

    所以,范德水这段时间以来,过得依然很难受。

    当然,有拳场管事的关照,让他在挑选对手的时候有了点余地,总算勉强活了下来。

    可是,范德水还是觉得,自己有些坚持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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