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百零五章 神话史诗般的震撼画面!(修)

    第一百零五章 神话史诗般的震撼画面!(修)

    “深红吞噬者!”

    “上一世频繁入侵蓝星的邪神中,最贪婪的一尊。”

    “祂有着诸多名字,祂在异域信徒的口中,有时是‘猩红的萨多拉斯’、‘贪婪之古神’、‘吞星者’、‘血肉之神’、‘无限翻涌的恶之神’……在前世,祂的首次降临是在白鹰帝国,那次祂吞了白鹰帝国风之城三百万人口,直接将富饶的风之城从地图上抹去。”

    “之后,祂又先后降临在全球各个国度,先后吞吃总计数千万人类。”

    “在我回到这世前,祂已是无数人类最恐惧的梦魇。”“不可否认,祂是一尊邪神,也是一尊真神。”

    “但没有超凡者愿意去攀登这条途径,不止是因为终点处是‘祂’,更因为只要沾染了那种源力,理智值再高的天才,也会立刻沦为渴求血肉的疯子,无药可救。”

    “现阶段,祂的本体无法降临过来,那洞开的门户,只允许祂探过来一条……触手!”

    “而我,此刻正需要这样的一条触手,或者说,柴~薪。”

    赢奇感受着,弥漫在整个深海市以及秘网之上的绝望和恐惧,内心却渐-渐燃烧起了火焰。

    如今,他已经彻底消化了造物主途径第八序列“抱薪-者”。

    接下来,他要晋升的,是第七序列。

    如果说窥秘人是造物主途径,最初展现伟力。

    抱薪者,则已可以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

    那接下来的第七序列,已不是“奇迹”可以形容。

    或许,用神迹来说,会更加贴切。

    赢奇口中,缓缓道:

    “抱薪之后,自然是点燃薪火!”

    “但这薪火,却不是凡火,甚至也不是普通超凡火焰。”

    “这火,必须是……神性火焰!”

    “尽管我已经拥有了血肉神晶、原罪之心等蕴着神性的奇物,但这些还远远不够。”

    “唯有真正的,来自邪神本体的神性物事,才能作为火种,真正做到引燃我体内的神性火焰。”

    “深红吞噬者的一条神性触手?”

    “足够了,我只要将其盗来,作为柴薪点燃,我便算是晋升到了造物主途径第七序列……盗火者!”

    “盗邪神本源,燃我薪火,是为盗火!”

    ……

    这些念头说来复杂,但在赢奇脑海却是转瞬即逝。

    他很快有了决断,并即刻开始思索如何斩下“深红吞噬者”一条神性触手这个计划。

    深红教派?

    这群妄想症疯子,并不在赢奇眼中。

    一众眷族?

    略微麻烦一些,但因为森严的上位者与下位者之间的关系,在深红吞噬者那触手降临,并开始品尝美食之前,它们并没有机会真正降临。

    所谓的“眷族”,只是跟在邪神屁股后面,捡食残羹冷炙罢了。

    亦或者,在邪神混战时,被当做是炮灰扔给其他邪神碾死。

    赢奇真正要考虑的,是任何安全的,将深红吞噬者的那条触手斩下来。

    说起来,似乎很容易,只是偷袭斩下一条触手,又不是和邪神完全体决战。

    但赢奇很清楚,这才是极其困难的。

    即便只是一条触手!

    力量之恐怖,也远远胜过之前冲击第四序列失败的“腐烂蛟龙”。

    稍不谨慎,赢奇很可能就要陨落。

    不过赢奇毕竟有着“先知”般的优势,这任务很艰难,却不代表赢奇做不到。

    此时此刻,浓烈的自毁冲动,让深海市的气氛如同炼狱一般可怕。

    轰隆!

    那深红门户,洞开的速度开始骤然加快。

    要完了!

    真正的末日!

    这,便是包括第一诡秘大学全体师生在内,深海市所有人心底的想法。

    也便是这一刻,赢奇开始了行动。

    他的心灵深处,意念汹涌。

    不论他最后使用何种手段,从“深红吞噬者”的躯体上窃取一条有着浓烈神性的触手。

    表面上,赢奇仍旧需要一些遮掩。

    于是下一秒,赢奇有了动作。

    体内源力全部沸腾,最后都转为“金乌光焰”。

    人类躯体,眨眼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一道前所未有巨大,炽烈,震撼人心的三足金乌身影。

    “唳!”

    他的嘶鸣,整个福生区都清晰可闻。

    在这绝望又静谧的氛围中,赢奇的动作无比引人注目。

    夜空之下,金乌振翅。

    那些黑暗与冰冷与绝望,这一刻都被光亮所驱散。

    “唳!”

    “唳唳唳!”

    伴随着这些嘶鸣,赢奇体内光焰愈加汹涌,随后他化作的三足金乌也越来越庞大。

    很快的,瞩目赢奇的不再是福生区。

    整个深海市,都看到了。

    不,很快便是整个秘网。

    全球都在关注着“深海市”,自然也便都看到了赢奇所化的,自福生区飞来,飞向那深红门户的三足金乌身影。

    尽管与那通天彻地的门户比起来,赢奇的身躯很渺小。

    但金乌光焰带来的温暖和光亮,毫无疑问暂时将数百万民众从绝望和恐惧中拉扯了出来。

    而下一刻,赢奇做出了惊人举动。

    他使用了奇物“心灵喇叭”。

    作为新生中的变态级天才,又有那么多恐怖战绩,有积分购买这样一件奇物很正常。

    他猛地转头,对着陶南山等一众大人物所在方向大喊。

    但他的声音却通过心灵喇叭,在深海市所有人类的心灵深处响彻:

    “都给老子振作起来,没进行过厮杀反抗,绝望个屁啊。”

    “陶老头,发挥你第一诡秘大学校长,第九所所长的大人物气势,马上开始构筑新的防线,疏散保护民众。”

    “一分钟!”

    “再给老子一分钟,就足够了。”

    “唳!”

    尽管赢奇每句话中,都夹杂着大量粗口。

    可这些声音,在数百万人听来,却是无比的亲近。

    那赤红的光焰,竟是真的驱散了他们心底的冰冷、绝望和恐惧。

    哪怕,只是很短暂的一瞬间。

    在这一刻,不管是深海市的民众,还是全球数十亿人。

    心灵深处都在轰鸣着,都被那一道只存在于神话、史诗中的画面所震撼:

    沟通着邪神世界的深红门户,通天彻地。

    门户脚下,一只被光焰裹着的“三足鸟儿”,嘶鸣振翅,似欲撞之?

    轰隆!

    这画面,初始是让整个深海市,以及全球关注着这里的民众陷入呆滞。

    尽管从“诡秘之夜”开始,数十亿人类已是见过无数种匪夷所思,极其震撼的景象。

    但这一幕,依旧是绝对的震撼人心。

    即便是想象力超越边界的那些艺术大家,也无法描绘出这样的画面。

    0 ooooooo求鲜花oooo oooo

    这很好理解!

    毕竟画面内,只存在着两个真正的主角。

    一,是赢奇,是他所化的三足金乌。

    二,是邪神,是来自异域,无上恐怖的深红吞噬者。

    后者仍未真正降临过来,但祂那伟岸、不可名状的虚影轮廓,已通过深红门户映照了出来。

    因为那些直播,那些无比直接的画面。

    导致这一刻因为注视“邪神虚影”而受到污染的,绝不只是深海市的民众。

    全球人类中,大量理智值较低的存在,都发生了各种反应。

    呕吐!

    昏迷!

    亦或是进入无法控制的呢喃状态。

    但很快,这些污染被驱散了一些。“唳”

    随着这嘶鸣,赢奇所化的三足金乌,仿佛成了一颗真正的太阳,悬在所有人的心灵之上。

    透露这温暖的光辉洒落,所有人的恐惧和彷徨都被安抚了下来。

    这很不可思议!

    但在神秘侧,超凡世界,一切皆有可能。

    尤其,赢奇的本源并不是金乌源力。

    ... ........ ...

    他此刻展现出来的本源气息,其实是……造物主。

    秘网之上,来自全球的民众纷纷涌入夏国区,深海市区。

    各种实时弹幕,开始刷屏。

    “此人是谁?他的勇气让我感到羞愧,如果是我,绝无可能在这一刻站出来。”

    “我也是,我知晓自己绝不可能抵挡住那数百万的邪恶眷族,更不可能阻挡一尊邪神的降临,若是我有这样的力量,这样的速度,我只会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逃,逃离那恐怖之地。”

    “我想他也知晓自己是去送死吧,一个人类,即便已经是超凡者了,也不可能对抗那深红门户之后的一切,他绝对会死的。”

    “我知道他,他的名字是……”

    “赢奇,曾经罹患绝症的高中生,第一诡秘大学的新生,在他所在年龄段里,理智值排全球第一的超级天才,也是我们深海市的城市英雄。”

    “好熟悉的身影和脸庞,我想起来了,我曾经在一场直播中见过他的战斗风格,非常的暴力,也极具美感,是一位变态级的天才超凡者。”

    “我也记起来了,那满地的焦炭尸块,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相比那种暴力美学,我更喜欢他此刻的模样,我的天,这是来自何方的神鸟,他的这种形态美到让我心悸。”

    ……

    三足金乌在众多神性生物之中,速度也是在绝对的前列。

    赢奇的这些话还未落下时,他的身影已是来到了那熟悉之地。

    充斥着辐射与污染,原址为深海中心大厦的废墟。

    还真是有缘,赢奇首次出现在民众视线范围内,便是自这大厦顶部一跃而下,直接覆灭了一支绿魔地精,顺带以超凡冲击之力,强行关闭了一道时空裂缝。

    这一次,他故技重施。

    金乌振翅来到那高处,看着下方那群穿着血袍,满脸狂热的疯子。

    赢奇面色一肃,眼眸内满是杀意,光焰之翼蓦地收拢。

    轰隆!

    金乌落!

    天日坠!

    ————

    ps:求自订!求鲜花!求月票!求一切数据支持,作者菌跪谢读者老爷们,顺带预告下,明天开始会爆一些更新了。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