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304章 二次变身

    既然你全都看见了,那么我就留你不得了。是你自己倒霉。

    风衣男说完,快步前冲,伸长了暗红的爪子,朝着刘慕的脖颈抓去。

    他是吸血鬼,他的脸不能被活人看见,否则他就没法在汉东市,继续待下去了。

    速度太慢了!

    看到风衣男冲了过来,刘慕不闪不避,迅疾的抬腿一踹,正中风衣男的肚子。

    风衣男被踹飞,撞在了后面的一根电线杆子上。

    用水泥打造而成的电线杆子,崩碎了一大半水泥碎石,砸到了风衣男的身上,把他砸的灰头土脸。

    卧槽特么的,一个普通的丑女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腿劲?

    风衣男心中惊惧,表面上却嘴硬道:呵呵,你这丑女人的腿很有劲啊,不过我们血族是不死之身,你杀不了我!

    呵呵,不死之身?你只是一个最低等的杂种血族而已。你哪有什么不死之身?

    刘慕一步步的,朝着风衣男走去,高跟鞋踏地的声音,非常轻。

    我最讨厌,别人叫我杂种。

    风衣男猛的从地上蹿起来,怒吼道:我要把你这个丑女,撕成碎片!

    在他扑向刘慕的途中,他双手的指甲暴涨,迅速变成蝙蝠的爪子,锋利的爪子就像倒刺,扫向刘慕的脖颈。

    传说你们血族,喜欢喝蝙蝠的血,看来是真的了。可惜你是低等的杂种,你不能变出蝠翼。

    刘慕一边灵巧躲闪,一边冷笑。

    风衣男的爪速极快,在月光的照射下,留下了一个个爪影。

    很凑巧,他的一个爪子,在刘慕的脖子上,擦出了一个伤痕。

    嗯?你为什么没有流血?风衣男大惊失色:难道,你不是人?

    那个抓痕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消失了。刘慕更是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

    她能用妖气,控制肉身里的血液。

    除非风衣男的攻击力,足以打破她的护体妖气,否则她是不会流出妖血的。

    若是风衣男的爪子,抓伤了普通人,他的爪劲能把普通人的脑袋,从脖子上撕下来。

    但刘慕是骨妖,不是普通人。

    风衣男的爪劲,只能抓伤她脖子上的表皮,让藏在表皮下面的妖气,泄露了一丁点出来。

    你的废话太多了。

    刘慕实战经验缺乏,不过以她的修为,吊打风衣男,还是绰绰有余的。

    毕竟,她得到了白骨精的妖术传承。

    很快,风衣男就被刘慕,打得鼻青脸肿。

    若非血族肉身强横,抗揍能力是普通人的几十倍,风衣男早就被刘慕给打死了。

    你怎么如此强悍这不可能,难道你和我一样,也是一个混血的低等血族?风衣男惊愕道。

    别把我和你这种,专门吸血的活僵尸,相提并论。

    刘慕抓住了风衣男的衣领,将他狠狠的砸向了一面院墙。

    只听嘭的一声,混泥土的墙面,被撞出了很多条裂痕。

    该死的!风衣男爬了起来,继续向刘慕发起了进攻。

    血族的基础力量,取决于亲生父母的血族血统,是否纯正。

    高等血族的寿命,有几百年。

    如果他们愿意,每隔几十年,他们就会寻找一位伴侣,生儿育女。

    而风衣男这种低等血族,力量是血族之中最弱的。

    他只是靠蛮力,来攻击刘慕。

    刘慕还想施法,夺占刘悦的肉身。

    她必须速战速决,免得惊动了附近的居民。

    于是,她手诀连掐,施展了一个小搬运术。两根弯刀状的肋骨,诡异的凭空出现,被她握在掌中。

    这两根肋骨,是她从自己的骷髅本体中,抽取出来的。

    那血族风衣男见状,吓得嗔目结舌:你不是人,你也不是血族,你到底是

    话才说到一半,他就闭嘴了。

    刘慕把这对白骨弯刀,甩了出去。

    两把白骨弯刀一上一下,像回旋镖一样打着旋儿,斩向风衣男的脖子和腰腹。

    一瞬间的功夫,白骨弯刀已经逼近到了,风衣男的面前。

    风衣男闪躲不及,一柄白骨弯刀,切飞了他的脑袋。

    另一柄白骨弯刀,从风衣男的腰部扫过,将他那没有脑袋的上半身,斩的飞起。

    枭首加腰斩,这个低等的杂种血族,死的不能再死了。

    干掉了血族风衣男,刘慕快步走到了,刘悦的尸体旁,默念咒语。

    只见她现在占据的,刘冬香的肉身,瞬间被瓦解蒸发,变成一股白色的妖气,被吸入了刘慕的白骨本体之中。

    刘慕显露白骨本相,手诀连掐,打出一团白色妖光,包裹了刘悦的尸体。

    片刻后,白光脱离了刘悦的尸体,窜上了刘慕的白骨本体。

    刘悦的肉身不见了,只剩下一具,穿着姓感吊带长裙的骨骸。

    待到白色妖光散尽,刘慕竟然变成了,赤条条的年轻女郎刘悦。

    太好了,这具身体还算是凹凸有致,高挑丰盈,比刘冬香的肉身强多了。

    刘慕夺了刘悦的肉身,很满意。

    她掐了一个手诀,刮起一阵妖风,把吊带长裙和内衣小裤,从刘悦的骨骸上扒了下来,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她又从刘悦的包包里,搜出了几百块钱、一部手机、身份证和工作证、一把钥匙。

    身份证上标明了刘悦的住址,距离此地并不远。

    刘慕挎上刘悦的包包,再次掐了几个手决,施展地裂之术。

    只见刘悦尸骸下的水泥地面,自动开裂、下陷,出现了一个大坑。

    紧接着,刘慕施展岩封之术,操纵着开裂碎掉的水泥石块,封死了大坑,彻底掩埋了刘悦的骨骸。

    刘悦的埋骨之地,被刘慕用术法,恢复成了平整的水泥路面。

    接下来,刘慕用同样的法子,把那个血族风衣男的尸体,也给掩埋了。

    只要这条水泥路,不被人重新挖开,谁也不会发现,路面下埋着两具尸骸。

    接下来,刘慕按照刘悦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找到了刘悦的家。

    刘悦的家,住在一个普通小区,两室一厅的房子,不到九十平米。

    刘慕还在楼下的时候,就看到刘悦家的灯,还亮着。

    这就说明,刘悦还有家人。

    我去,原主该不会,已经结婚了吧?

    刘慕心中忐忑,她可不想和一个陌生的男人,睡在同一张床上。

    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刘慕看到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妇女,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机的音量开的较小,中年女人本来在打盹,听到开门的动静,中年女人马上就惊醒了。

    你这个死丫头,还知道回来呀!中年妇女开骂道:穿成这个样子,你肯定又去鬼混了!你是不是想气死我呀。

    刘慕进门、换鞋,扫了一眼房子。

    没有男人和小孩,也没有结婚照。连一双男士拖鞋,都没有。

    看来,原主还没有结婚生子。她的爸爸不是离异就是死了。这个中年女人,应该是原主的妈妈。刘慕心道。

    刘慕试探着,喊了一声:妈?

    中年女人刘桂兰,望着刘慕:干啥?是不是又想找我借钱?

    刘慕呵呵一笑,从包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递给刘桂兰:这些钱你拿着,补贴家用。

    你你转性了?居然给我生活费?刘桂兰目瞪口呆。

    以前我不懂事,现在我想通了,我以后要好好孝敬你。刘慕淡笑道。

    刘悦觉得,既然自己占了刘悦的肉身,就要帮刘悦赡养老娘。

    自己以后,就是刘悦了。

    你你终于,又变成好孩子了。刘桂兰泣不成声。

    安慰好刘桂兰,刘悦便去洗了个澡。

    在洗澡的时候,她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结果她发现,自己现在的身体很健康,虽然已经不是处了,但那里还蛮紧的。

    这就说明,原主虽然有过男人,但做那事并不频繁。

    对这样的结果,刘悦还是能接受的。

    毕竟,原主已经二十二岁了,长得也算是胸大腰细,腿长臀翘。

    她有过男人很正常,只要不**就行。

    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刘悦穿戴整齐,去珠宝店上班。

    她生前读大学时,主修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日语,辅修珠宝鉴定。

    虽然她只读了两年大学,就不幸去世,但以她的学识,做个珠宝店导购小姐,那是绰绰有余了。

    整个上午,她卖出去了五对耳钉、一条项链,两枚钻戒,销售总额二十几万。

    她自己赚到的提成,都有两千多了。

    哎呀,刘悦,我发现你今天,特别会说话、特别能侃。

    午休时,原主的好闺蜜王露,小声说道:你今天的业绩,比我们几个的业绩总额,还要多。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的口才这么好?

    口才都是练出来的。刘悦笑道:人都是会变的,我以后要越变越好。

    姐们我佩服你。王露觉得,现在的刘悦,很有一种职场女精英的气势。

    突然,她指着刘悦的耳钉,说道:哎,你的耳钉,怎么和那个老丑女买的耳钉,一模一样啊?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