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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胃里的手指

    我抬手指着金毛的眼睛,说道:这只狗眼睛血红,它可能吃过人肉!

    什么?!

    此话一出,几人同时愣住了。

    金毛一跃而起,目标竟然是我。

    我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倒霉,成为这条发狂狗的目标。

    千钧一发之际,马如龙丢出手里的警棍,正好砸在金毛后背。

    金毛落在地上,嘴里发出呜呜的惨叫。

    但是惨叫声并没有持续多久,金毛张开血盆大口,瞄准马如龙的脚咬去。

    就这样,一幕奇怪的场景上演在我面前,连带马如龙在内,屋中一共有五名警员。

    但是面对这只发狂的恶犬,竟然被追的满屋子乱跑。

    大家没带武器,唯一能够使用的只有手里的警棍。

    以这只金毛的凶悍,除非乱棍齐下,否则一对一跟它拼,受伤的肯定是自己。

    眼见大家被金毛追的无路可走,我焦急的想着办法,看到的被马如龙丢过来的警棍,我灵机一动有了主意。

    当当当

    我拿起警棍,用力的敲着房门。

    金毛听到声音停止了追咬,两双血红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嘴角流下带血的口水。

    我拿着警棍不断的向金毛挑衅,金毛或许是受到了我的刺激,爪子在地上来回抓挠。

    紧接着,金毛一跃向我冲来。

    见到金毛过来,我把警棍丢下,用力关上防盗门。

    只听着咣当一声,里边传来一声闷响。

    我隔着门大喊道:那只狗晕没晕?

    晕了!那只狗晕过去了。

    听到里边传来马如龙的声音,我继续说道:把这只狗绑上,不然醒了还要发狂。

    很快,房门被马如龙打开。

    几名警员在屋中找不到绳子,便解开了自己的鞋带,用鞋带将金毛的四肢绑上。

    这是怎么回事?我来不及擦头上的汗水,盯着地上的年轻人以及朱洪武问道。

    朱洪武狠狠的看了一眼年轻人,抱着肩膀站起来,说道:这个臭小子玩火,虐狗的时候,被狗咬断了手指。

    这时我才看到,年轻人左手缺了一根拇指,怪不得他会这么痛苦。

    朱洪武告诉我,他本打算将被虐待的动物和年轻人带回警局,谁知那只狗突然发狂,一口咬掉了年轻人的手指,并且冲出朱洪武攻击。

    猝不及防下,朱洪武被狗咬中肩膀,疼得他瞬间丧失了战斗能力,另外一名警员小马退出房间,打电话寻求支援。

    同时,我也明白马如龙叫我过来的意思。

    年轻人手指被狗吞进肚子里,需要马上划开狗的肚子将手指取出来,否则时间一久,狗的胃部粘液会腐蚀手指,最后就算拿出来也无法缝合。

    去厨房找一把菜刀。

    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我立刻让众人去厨房,找菜刀这类锋利的刀具。

    紧接着,我为年轻人做了伤口包扎。

    朱洪武说的一点没错,这个年轻人就是玩火。

    如果不是他虐待动物,也不会被狗咬掉手指。

    数落年轻人的同时,我心中又出现了疑问。

    刚才我对众人讲,这只狗眼睛通红是吃过人的征兆。

    但现代不是古代,哪有野狗吃人的事情。

    况且,金毛这种犬类,大多数都是家养犬,在没有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更别谈去吃人肉。

    十几秒后,马如龙找到一把水果刀。

    我顾不得在胡思乱想,立刻划开黄毛肚子,在它的内脏中翻找年轻人的手指。

    找到了!

    很快,我的手触碰到了一节像是手指的东西。

    不过当我拿出来时,整个屋子的人全都傻了眼。

    我是从狗肚子里拿出来的,并不是大拇指,而是人的小拇指

    马如龙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其他几人,也向我投来了费解的目光。

    我没有说话,将小拇指轻轻的放在地上,继续在金毛的肚子里翻找。

    不多时,我又拿出一根手指。

    这根手指,才是年轻人被狗咬掉的大拇指。

    事情麻烦了,马上封锁现场。

    我起身将两根手指放在手里,说道:狗的胃里出现两根手指,说明有人类的肢体被它吃了,刚才我说狗眼睛血红,现在看来,它的确是吃过人。

    我先说了一遍事情的严重性,留下两名警员看守现场,马如龙,朱洪武以及受害人跟我上车,去镇上卫生院进行包扎。

    没过多久,范正义出现在卫生院的包扎室外。

    他将我从屋里叫来,表情严肃的说道:小林,你们刚才出现场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年轻人杀的人之后,让狗把尸体吃掉毁尸灭迹?

    应该不是,刚才我问过他,这只黄毛是他在垃圾堆里捡到的,不是他家养的。

    我将对年轻人的讯问结果告诉给范正义,提及金毛是一只流浪狗。

    这种流浪狗,对于人类有非常大的戒心,如果年轻人在杀人之后,让流浪狗吃掉死者的尸体,流浪狗不会按照年轻人要求去做。

    因为狗不同于狼,不会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范正义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依你的观察,这根手指被流浪狗吃进肚子里的时间大约是多久?

    我抬起三根手指,说道:最长不超过三个小时,狗的胃部和人的胃部一样,有着完整的消化系统,如果超过三个小时,手指上的皮肉会被胃部消化系统腐蚀分离,我从黄毛肚子里找出的小拇指肌肉组织完好,没有被腐蚀的迹象,说明被狗吞下去的时间并不长。

    麻烦真是麻烦。

    范正义掏出香烟,但随后又放进了兜里。

    显然,他想起医院是不让抽烟的。

    大致了解完情况后,范正义让我赶回警局,对黄毛的尸体进行检查,获取更进一步的消息。

    出现了手指就说明出现了案件,不管有没有人报案,都要把事情搞清楚。

    范局,那个人虽然言之凿凿,但未必没有嫌疑,一会等他把手指缝合完,你让人带他回警局,我还有些话要继续问他。

    你放心,你就算不说,他的嫌疑一时半会儿也解除不了。

    范正义让我坐了他的车回去,他留在医院,一会去看看受伤的朱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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