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烤肉和胖子瘦子
“后来,我又遇到了阿秀和师父,对了,师父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做史亿刀,然后师父和阿秀也不见了,我也不知道去哪里,结果就无意中走到了这里,然后就看到了这满地的尸体。”
兴许是罗英拦住无情的行为,赢得了他的信任,直接将自己的老底抖搂了个干净。
当然,他说话还是那么前言不搭后语,如果不知道剧情的人听了,听完怕也是脑子里一片混混沌沌,不知所云。
也难怪那么多人根本不相信他说的,这一通乱七八糟的话,连人物关系来历都没有交代清楚,旁人又没有罗英的先见先觉,哪里有那个闲心情去听他扯淡啊?
甚至如果罗英不是提前知道剧情的话,怕也同样会以为狗哥是在胡言乱语。
了。何况能找上他的,八成都是和石中玉有仇的,就算是耐心听他说完,怕也不会相信,只以为他是为了活命而瞎编乱造,听完之后只怕会更加恼火,更别提相信他的话好在,罗英不在此列。
“你说,他们叫你石破天-?”
罗英故作恍然道:“你说的贝先生,不会是长乐帮的军师,妙手回春’贝海石吧-?”
狗哥顿时连连点头,道:“对对对,就是贝海石被先生,他们非要说我是他们的帮主,但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这很正常。”
罗英笑道:“你刚才应该也听到我说的话了吧?今年就是十年一次的赏善罚恶使者进入中原的日子,而长乐帮在中原武林的名声并不好,他们既不想接钢牌,又不想死,而他们既然将你当成他们的帮主,八成是真正的石破天走丢了。
并且他们能找到你,很可能是因为你和他们的帮主长的非常相似,他们素性将错就错,将你当成真正的石破天,让你接了赏善罚恶铜牌,代替他们去侠客岛送死的。”“啊?”
狗哥吓了一跳:“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已经知道我不是他们的帮主,但为了活命,才故意装作没有认出来的?那我身上的疤痕,也是他们弄的?”
狗哥的性格只是憨厚淳朴,不是傻(话说新版的那家伙,生生将狗哥演成了偻子,真是莫名其妙),相反,他非常的聪明,否则也练不成《罗汉伏魔神功》。
只不过之前的他不谙世事,也没人指点他,更看不透人心险恶,可现在经由罗英提点,他立刻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节。“至少,贝海石肯定是清楚的。”
罗英道:“贝海石外号‘妙手回春’,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名医,以他的手段,在你身上弄几个看不出来的伤疤,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
狗哥顿时不知所措,他心地善良,全然没有知道自己被人算计之后该有的正常反应,比如愤怒之类的,他只是有点失落。
你要换一个人,就比如罗英吧,如果让他知道有人算计自己,你看他会不会报复回去?
轻则干掉算计自己的那个人,重则直接杀人全家,灭人满门,他也不是做不出来。
和罗英相比,狗哥实在是太善良了。
“胡大哥,这地方也太偏僻了点吧。”
“这可是总舵主特意准备的秘密基地,不偏僻怎么行?”
“大家小心一点,后面的兄弟注意清除痕迹。”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增杂的声音。
“不好,有人来了,我们快走。”
狗哥一听又有人来了,顿时慌了,就要逃走。
“跟我来。”
罗英一把抓住狗哥,闪身一跃,便消失在了原地。
铁叉会的人,看到满地尸体之后会是什么反应,狗哥不清楚,但他自己对飞起来的感觉感到非常的新奇。
《浮光掠影》速度自然吴迪,只是几个呼吸,两人已经来到了村外藏飞驴和马车的地方。
脚刚落地,狗哥就惊叹道:“哇,大哥你的轻功也太厉害了吧?我就不行了,虽然跟阿秀学过一点轻功技巧,但跟大哥你比起来就差远了。”
罗英四下里张望:“你也别叫我大哥了,我叫罗英,你叫我名字就可以了,嗯?……”
却是他带狗哥回到了他们进村之前,留下飞驴和马车的地方,但此时原地只剩下飞驴,马车却不见了-一他们是从海边进入村子的,方向和铁叉会相反,因此没有被铁叉会的人发现。
“罗英大哥,怎么了?”
狗哥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罗英让他叫自己名字,他肯定是不会真的直接叫名字的。
“没事。”
罗英来到飞驴旁边,发现马鞍上贴着一张纸条,打开一看,原来是偃师晴留的。
纸条上说,偃师靖已经和无情汇合了,但她的劝说却并没有让无情的心情好多少,在无情的坚持下,偃师晴便带着无情提前去了苏州城散心去了,顺便在苏州城等候罗英到来。
“原来是这样。”
内力一吐,纸条灰飞烟灭,罗英心中也着实松了口气。
“罗英大哥,你饿了没有?我们吃点东西吧。”
此时天色已经大暗,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狗哥已经扛着一头野猪走了过来,笑呵呵的问道。
“好啊,那就辛苦阿刀了。”
罗英知道狗哥的手艺很好,今天自己算是有口福了。
阿刀是罗英对狗哥的称呼,毕竟狗哥自己说过,史婆婆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史亿刀的,对于这个称呼,狗哥虽然没感觉,但也没有拒绝,因为这算是他最正经的名字了。“交给我吧。”狗哥笑道。“我来生火。”
罗英自然不可能什么都不做,找来柴火,太一真气一吐,一团火焰‘腾’起,柴堆顿时就燃起了熊熊大火。“罗英大哥真是好本事,我是断断不及的。”
狗哥见状,立刻刀将野猪的四条腿割了下来,到溪边洗去血迹,回到火旁,将单刀在火中烧红,炙去猪腿上的猪毛,将猪腿串在一根树枝之上,便烧烤起来,过不多时,便已经浓香四溢。
0.。求鲜花。“好香啊。”
罗英深吸了一口,顿觉整个胸膛都被香味充斥。
而且经过狗哥的特殊手法处理,明明没有用什么香料,却闻不到一点腥臊,显然处理手段非常的高明,以厨艺而论,狗哥的手艺怕是不比黄蓉差多少,至于武功那就更不用说了。
正烧炙之间,忽听得十余丈之外有人说道:“好香,好香,当真令人食指大动!”另一人道:“那边有人烧烤野味,不妨过去情商,让些来吃吃?”先前那人道:“正是!”两个人说着缓步走来。但见第一人身材魁梧,圆脸大耳,穿一装古铜色绸袍,笑嘻嘻地和蔼可亲。
另一个身形也是甚高,但十分瘦,身穿天蓝色长衫,身阔还不及先前那人一半,留一撇鼠尾须,脸色却颇为险沉。
两人看到罗英和狗哥,心中讶异,因为在他们之前的感应中只感受到了一个人的气息,此时却是两个人……心中顿时便警惕起来。但面上不动声色,那胖子笑嘻嘻道:“想不到宽是两位小兄弟。小兄弟,你这个……”狗哥下意识的看着罗英:“罗英大哥,你看……”
罗英笑道:“来者是客,咱们这里的野猪肉多的很,便是十个人也吃不完,两位只管请吃便是。”那胖子笑道:“如此,那我们便不客气了。”
说着,胖瘦两人便围坐在火堆旁,火光之下,看到罗英和狗哥年龄都不大,心中更是讶然。
但也只是讶然而已,随即四只眼便都都注视于火堆上的猪腿,不再理他们。
野猪腿上的油脂大滴大滴的落入火中,混着松柴的清香,虽未入口,已料到滋味佳美。那瘦子从腰间取下了一个蓝色葫芦,拔开塞子,喝了一口,说道:“好酒!”
那胖子也从腰间取下一个朱红色葫芦,摇幌了几下,拔开塞子喝了一口,说道:“好酒!”罗英见状,也从马上取下了一个酒葫芦,拔开塞子,喝了一口,赞道:“好酒!”“小兄弟果然是好酒。”
罗英的行为,引起了两人的注意,他们的酒虽然好,但主要作用是辅以练功,因此更注重药效,要说真有多好喝,却也未必。
而罗英的酒就不一样了,这是楚留香送的。
要知道楚留香平生最好美人关酒,他船上珍藏的关酒都是真正的绝世佳酸。
就比如罗英手里的这一葫芦,名字叫做酒仙醉。
酒仙是刘伶的绰号,这酒仙醉据说就是刘伶的后人研究出来的,号称神仙喝了也要醉上三天。
而且这酒仙醉不但够烈,里面还添加了很多强劲的补药,喝一口就能增功一年,并且可以经常喝,不像是很多增功的药物一样,只有第一颗效果最好,多吃上几颗就没看效果了。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