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北京城有外城七门,内城九门,宫城六门,共计二十二座城门,每一座城门的功能皆不一样。
安定门位于北京城内城北垣之东,明朝初年明军攻破元大都后,内缩大都北城墙五里修筑北垣,改大都为北平。元大都北之东门安贞门南移修筑为新的北平城北之东门,取发兵荡寇,凯旋而归,获得皇朝家国安定之意,定名为安定门。
按照《易经》学说,安定门又称“丰门”既丰裕之门。
安定门就作天子检阅凯旋之师,夸功耀威之用的,只是自明朝中叶以来,文臣独大,武将倍受打压,献捷耀威这等盛事再也没有发生过了。
如今大明江河日下,外忧内患,就连京畿重地也被洗劫过,人心惶惶,听说明军在辽东取得了一场大胜,天子要检阅得胜之师,大家自然激动,扶老携幼的过来看热闹了。
程世杰看到官府居然组织衙役,正在对参加大典的百姓分发一个馒头,他就想到了鲁迅的《狂人日记》,在这篇小说里,曾写过一个故事,里面的茶馆老板为自己得了痨病的儿子购买人血馒头充当药的故事。
他还以为这些百姓都是准备蘸着人血吃馒头呢。
程世杰知道人血,并不能作为治病的药,反而血液中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病也都有,送到京城的这些建奴俘虏,共计六千零六十七人,其实俘虏的时候更多,只不过有病死的,有被人打死的,也有吓死的,只剩下六千多人活着可以到达京城。
程世杰让人打听了一番,这才知道,这些百姓并不是拿着馒头准备蘸着人血治病,而是因为崇祯皇帝担心文臣跟他捣乱,故意不让百姓过来参加献俘大捷,这才自讨腰包,采购了面粉,制作了十万多個馒头,分发给前来参加大典的百姓。
很多百姓其实并不关心什么大捷,什么献俘大典,他们只是冲着馒头来的,毕竟出来一趟,可以免费领一个馒头,小孩子或者老人可以领两个,每个馒头半斤重,可以撑一天。
在这个时候,程世杰这才留意到街道上的百姓,大多衣衫破旧,还有很多补丁,儒冠折扇的士子和穿金戴银的显贵商贾不是没有,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找不到他们的身影。
崇祯皇帝力排众议,态度非常坚决的举行这场献俘大典,对于百姓来说,还是不错的,可以振奋人心,军心士气,但是对于文官集团来说,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开端,张凤翼作为兵部尚书,居然没有半点功劳。
这让张凤翼非常不爽,凭什么?
他是大明的兵部尚书,但凡军队打了胜仗,不都是他英明的领导吗?
他非但没有功劳,反而因为弹劾程世杰被高起潜摆了一道,惹了一身麻烦不说,失去了圣眷,在朝中的声威地位几乎一跌到底。就连他的门生也暗暗抱怨他看风色的眼力实在太差了,跟着他混都不知道能不能有个出头之日。
侯恂也非常不爽,作为户部尚书,掌握着全国的钱袋子,对他来说,哪个文武官员见了他不陪着笑脸?
就像左良玉,他本是辽东车右营都司,
崇祯元年(1628年),宁远卫发生兵变,巡抚毕自肃自杀而死,因为此事丢了官职。崇祯三年的时候,认识了时任兵部右侍郎的侯恂,被一路提拔,短短两年便一跃成为一镇总兵,这样的蹿升速度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程世杰升官也快,那是他带着宁海军打出来的,左良玉却不一样,他是睡出来的,要不然怎么可能获得一个左小受的绰号?
侯恂压低声音对张凤翼道:“这大典,还是赶紧结束了罢……劳民伤财,毫无裨益,除了让那帮军头得意一回之外什么用都没有!”
张凤翼心有戚戚焉地道:“可不是么!那帮军头只是侥幸取得了一场惨胜而已,圣上便要夸功耀威了,实在是有些欠妥!”
“是有些欠妥了!”
侯恂郁郁地道:“死了一个总兵,折损三万余精锐大军,居然还被吹嘘成大捷,这算是哪门子大捷?早早完事,早早打发他们回家吧,多在京城留一天,户部就要多糜耗一大笔钱粮!”
当建奴六千多名俘虏,被带到街道上,每一名建奴战俘,都被两名京营士兵看押着,在这个时候,随着礼炮的声音停止,大典正式开始。
傅宗龙开始宣读圣旨,由于没有扩音器,程世杰虽然有,却没有送给崇祯皇帝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傅宗龙喊破嗓子,也只能有几十人听见他的声音。
明朝有明朝人的办法,那就是崇祯皇帝身边的锦衣卫的侍卫亲军,这些锦衣卫是由,由将军、校尉和力士组成。将军初名“天武”,永乐时改称“大汉将军”,选取体貌雄伟、有勇力者充任,作为殿廷卫士。校尉、力士拣选民间身体健康、没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卤簿、伞盖,力士举持金鼓、旗帜。
傅宗龙抑扬顿挫的说道:“奴酋努尔哈赤狼子野心,身受皇恩不思图报,反而起兵叛乱。大明不慎为其所乘,痛失辽东,辽东四百万汉民,几被杀掠一空,屠戮之惨,骇人听闻。”
一千余侍卫亲军也跟着大吼起来:“其子洪泰更是野心勃勃,丧心病狂,于己巳破口而入,横行京畿,屠戮无算,气焰嚣张,蔑以加矣!”
傅宗龙接着道:“幸而我大明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关外将士浴血奋战,一战海州,二战八里湾,屡挫建奴兵锋。今更是在辽阳大败建奴,斩首一万九千四百零三四,斩甲喇额真十五,牛录额真一百余,阵斩红旗旗主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德格类,生擒镶白旗旗主阿巴泰,缴获之丰,杀敌之多,闻所未闻,破口之耻,今已稍稍洗雪,此诚不世奇功也!”
众侍卫亲军接着道:“朕受命于天,蒙上天垂怜,取得大胜,不胜欢悦,今于安定门检阅凯旋之师……”
圣旨念完,全场沸腾,数千上万的军民山呼万岁,那呼声如海啸一般,几乎掀翻了安定门。
程世杰以为这些建奴俘虏会被当作马骨,妥善安置,然而,程世杰想多了,谁要是认为大明有多善良,那只能说你太天真了。
很多人都以为中国历朝历代独尊儒术,对待敌人太过宽厚,持这种看法的人根本就没有了解历史。
事实上,中国历代王朝对失败者可是毫不客气的,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屠戮殆尽,将所抓到的俘虏送到皇宫为奴更是几千年来一直沿用的做法,要不你们真以为如此辽阔的疆域是充话费送的?
很多老百姓尖叫着,怒冲着要推开维持秩序的官兵,冲上去撕了他们。破口之战,建奴在京畿重地肆虐了数月之久,杀戮无算,在场很多人的子女亲族惨死在他们屠刀之下,可谓仇深似海,现在哪里还冷静得下来!
好在官府的尽力维持之下,这些被百姓打得遍体鳞伤的建奴俘虏被押着,开始绕城游街,在游街的同时,他们少不得被石头、砖头和烂泥巴之类的东西狠砸,能不能活下来,全看他们的运气。
就算活下来,他们最终还是要被拉到永定河河畔斩首。
随着俘虏被斩首后,装在大车上再次拉进城,整个场面更加狂热。
程世杰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感叹:“怪不得都说,硬汉、盛唐、刚明!”
至少在场小孩子看到鲜血淋漓的首级,却不害怕,还有不少小孩子拿着石子砸那些首级。
文臣集团终于胜利了,第一支进入京城城内跨马游街的军队,正是一片火红的关宁军,关宁军将士的战马毛色油亮,高大健壮,马蹄马鞍镶金饰银,马上骑士身披铁甲,甲叶片片锃亮如镜,甲光耀眼,光是这气势就够吓人了。
随着祖大弼、祖大乐、祖可法等人在前,后面的三千余关宁军铁骑,在后面则是吴三桂以及麾下两千余名关宁军骑兵,五千余骑声势骇人。
随着五千关宁军骑兵走过,接下来则是天雄军,卢象升骑着白马,手持青龙偃月刀(朴刀),身后是六千余名天雄军将士,这些天雄军将士人人披着崭新的鸳鸯战袄,士气高昂……
要说游街的队形,关宁军和天雄军都不算差,他们表现得极为出色,这是因为明军一阵训练队列,除非是卫所兵,明军同样站军姿,练习队列,只不过行军规则和手势与宁海军的略为不同。
但是,他们都可以做到整齐划一,在程世杰抵达京城的半个月以来,他们一直在训练,作为精锐部队,突击训练半个月,拉出来走一走,绝对没有问题。
有关宁军和天雄军在前,最后出场的宁海军倒是不那么引人瞩目了。
表面上被落了,程世杰却暗中落了实惠,他让人在京城周边宣传:“辽东的局势已经趋于稳定,无地的百姓可以自行前往到辽东开荒,官府提供农具和种子!”
这是天大的好事,这些年陕西、北直隶没有一年不旱的,破产的农民越来越多,可开垦的荒地越来越少,他们都快活不下去了。
听说辽东那边的地肥得很,人又少,到那里开荒没准是一条活路呢。
这样一来,明军的胜利就跟老百姓的利益直接挂钩了,军队打的胜仗越多,他们获得的利益就越多,这叫他们如何能不狂热?
随着大典过后,程世杰参加盛宴,只不过,他一直当自己是隐身人,直到宴会散后,这才跟着高起潜进入内宫。
暖阁内,周皇后正抱着坤兴公主。
小公主看着崇祯皇帝、高起潜以及程世杰三人进来,起身甜甜的道:“儿臣坤兴拜见父皇!”
崇祯皇帝指了指身后的程世杰道:“过来见过海国公!”
坤兴公主躬身:“坤兴见过海国公……”
不等坤兴公主说完,程世杰弯腰将坤兴公主抱起来,伸手捏了捏坤兴公主的小脸……
这一幕可把高起潜给吓坏了,这金枝玉叶,是你能碰的么?
然而,崇祯皇帝和皇后并没有怪罪程世杰的意思,他也就稍稍放心了。
在崇祯皇帝眼中,程世杰是臣,也是家人,毕竟是他的妹夫嘛。
果然,程世杰仿佛像变戏法一样,从褡裢里取出一个熊猫玩偶,这是上一次回去的时候,程世杰给程家悦买的,在买的时候,就感觉坤兴公主就像小家悦小时候一样可爱。
坤兴公主虽然非常喜欢这个玩偶,可是她却没有敢收,可是望着周皇后。
周皇后笑道:“还不快谢过海国公!”
坤兴公主甜甜一笑:“谢海国公!”
程世杰摸着坤兴公主的小手道:“哎呦,你的小手这么凉,是不是很冷啊。”
坤兴公主微微点点头。
程世杰想了想道:“高公公,让人去我府上,把暖手宝取过来!”
崇祯皇帝微微一愣:“暖手宝,是什么东西?”
“就是一个热水袋,把热水放灌进去,就可以暖手了!”
程世杰笑道:“辽东那边,可比京城冷多了,没有暖手宝,将士们的手要冻坏了,挽不了弓,也握不住刀!”
崇祯这才命宫女和太监将酒菜一一摆了上来。
一看到这菜,程世杰微微皱起眉头“怎么又是这么寒碜的菜式?陛下,你也太抠了吧!”
崇祯却一脸无赖地道:“朕的内帑花得差不多了,只拿得出这样的酒菜,你爱吃吃,不吃拉倒。”
程世杰招招手让曹化淳过来:“曹公公,我从辽东那边带了点海鲜回来,麻烦你再派人去帮忙取来!”
曹化淳面色微变,皇帝亲自设宴款待,就算是让你吃生米你也应该狼吞虎咽,吃完了还得谢主隆恩啊,哪有你这样挑三拣四一脸嫌弃的?真是嫌命长了!
曹化淳战战兢兢的看着崇祯皇帝这边,却看到崇祯两眼放光急不可耐的道:“快去快去,快点把他准备的东西拿过来!还有,把田妃、袁妃也请过来,今晚她们有口福了!”
周皇后笑道:“这一次听说你带了三船东西回来,不知道都有什么?”
“东西可多了!除了鲍鱼、海参之外还有大龙虾、金枪鱼之类的海鲜!”
程世杰笑道:“对了,这一次我从辽东带回了一件小玩意!”
“什么小玩意!”
“等会就可以看到了!”
程世杰所谓的小玩意,其实就是便携式的烧烤炉,可折叠起来,如同一本书那么厚,如某宝上卖的一样,这可是居家或者旅行的好东西。
明朝与后世不一样,在后世,国内房车需求其实真没有那么大,毕竟,无论到任何地点,选择住宿的旅馆都非常方便,无论再怎么奢华的房车,都不如宾馆住着舒服,如果真闲宾馆不干净,可以自带床单被褥。
在明朝可不一样,明朝的客栈非常少,除了县城以及,有的镇上连客栈都没有,并不是所有的出行的人都有仆从,要想要野外生火做饭,其实并不容易。
但是这种便携式的烧炉,只要打开就可以烧木炭,也可以从周围捡些柴火烧,可以烤肉,也可以烧水,放上锅也可以炒菜。
东直门距离紫禁城不远,高起潜的人和曹化淳的人前后脚走,一起回来,光大车就拉了十几车,那些海鲜有的在新鲜的海水里,有的则是直接被冰封成了冰块。除了吃的,还有一些用的东西,比如羊毛布,上好的皮草,珍贵的药材等等。
一帮御厨索性把家伙带到御花园来,当着崇祯皇帝的面将那些海鲜宰杀,烹调。
程世杰先将暖水宝取出来,送给坤兴公主一个,然后又用热水灌了另外一个,送给了崇祯皇帝,接着高起潜指挥小宦官一口气灌了七八个暖手宝。
崇祯皇帝双手放在暖手宝里,感觉非常惬意,他并没有独享,而是道:“王承恩!”
“奴婢在!”
“把暖手宝送到李康妃和乐安公主那里!”
崇祯皇帝接着将几匹羊毛布,棉布,以及棉花、海鲜等东西,装了足足两大车。
程世杰这才取出折叠炉,让人把木炭放进去,点燃了木炭,放着铁板,开始烧铁板鱿鱼……
崇祯皇帝道:“我记得你打了一对熊掌,熊掌在哪?朕登基这几年,还真没有吃过熊掌呢!”
曹化淳看得冷汗都下来了,程世杰居然指挥着崇祯皇帝在串羊肉串,这么放肆就不怕掉脑袋么?最让他汗流浃背的是,崇祯不仅没有怪罪的意思,还换了一身衣服,撸起袖子真认真地串起了羊肉串。
周皇后见崇祯皇帝在添乱,就洗洗手开始接过崇祯皇帝的活儿,袁妃给程世杰腌制羊肉,调制调料,田妃嘻嘻哈哈的动手,处理金枪鱼。
程世杰居然跟皇帝混得跟一家人似的了,你真有本事!
当然,程世杰跟崇祯皇帝还真算一家人了,毕竟,没有成亲的妹夫,也是妹夫。m
看着不等鱿鱼还没有烤熟便迫不及待的张口就啃的崇祯皇帝,高起潜算是明白了,程世杰现在混得深入崇祯皇帝的心,只要程世杰这辈子不造反,他肯定会贵不可言。
崇祯喜欢程世杰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因为程世杰给他涨脸了。
破口之战,就在崇祯皇帝刚刚登上皇位,皇位屁股没坐热,皇太极带着六七万兵马杀到京城城下,这等于在崇祯皇帝在脸上重重甩了一巴掌。
崇祯皇帝想着报复回去,接着逼着孙承宗发动了大凌河之战,这一下,他的场子没有找回来,反而被皇太极又抽了一巴掌,损失六七万兵马,丢了大凌河城。
直到程世杰出现……
吃个八成饱后,程世杰开始吹起牛皮来,把自己在战场上阵斩莽古尔泰、德格类、生擒阿巴泰,指挥大军重创建奴,逼退皇太极等等情节吹得是天花乱坠,说到惊险处,田妃和袁妃吓得连连惊呼,就连小公主眼睛也瞪得滚圆。
就这样,君臣之间不谈国事,只管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天南地北的瞎聊。
……
紫禁城、仁寿宫。
这本来明朝皇贵妃的寝宫,李康妃虽然没有落到贵妃的称号,但是她却霸占了贵妃的寝宫,要说崇祯皇帝高兴,绝对是开玩笑。
谁让李康妃占据着大义的名份呢?崇祯皇帝是她抚养长大的,崇祯皇帝要是对李康妃不敬,那就是大不孝。
偏殿内,乐安公主朱微媞正在忙碌着做着自己的嫁衣,她与程世杰的婚事,不出意外的话,已经板上钉钉了。
作为女人,一辈子可以改变人生的机会其实不多,在后世,女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比如长相并不出众的格王女王,还有老干妈创始人……可问题是,在明朝,女人能够改变命运只有三种途径。
第一出身好,第二嫁得好,第三生得好。
在明朝,女人依旧是男人的附庸,只有三种方式女凭父贵,女凭夫贵,女凭子贵。
朱微媞的出身,已经可以秒杀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了,她的父亲是朱常洛,成了当朝乐安公主,崇祯皇帝的妹妹。
可问题是,出身在皇家的公主,特别是朱明的公主,其实是非常悲惨的,她们无法自主自己的婚姻,就算被许配人家,也绝了上进之路,一般而言,有本事有能力的人,绝对不会尚公主成为驸马。
有权力的世家豪门也不愿意与皇室结亲,娶回一个祖宗。
朱微媞的命运还算不错的,她等到了程世杰。
就在朱微媞感觉有些疲惫,准备休息的时候,顾紫衣急忙道:“哎呦,什么风把王公公给吹过来了,奴婢向您……”
“紫衣姐姐,你可别这样说,咱家就是一个跑腿办事的!”
王承恩其实也非常聪明,朱微媞的命太好了,崇祯皇帝想要笼络程世杰,她是唯一一个适婚的公主,女凭子贵这一点,他不知道,但是女凭夫贵这一点,朱微媞占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