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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理解万岁

    如果自己是酒楼的老板,有这样每天头痛的厨师,相信都会头痛不已。

    “唉!”

    “……”

    就在求败举棋难定之时,周大福以最快的速度,风卷残云般吃完第二条鱼了。

    “嗝嗝。”,他打了个饱嗝。

    周大福从旁边顺折了一小竹枝,当牙签使,掏了掏牙齿的肉。

    他摸着自己滚圆的大肚子,感受实在吃不下,今天不知不觉已吃下两条鱼,快十斤重,都要撑裂肚子了。

    好久没吃上这般原生态烤法的美味佳肴了,这烤鱼皮薄而熟后更加脆了,口感十足,肉质酥脆又弹性,入口即化,一口一个爽。这比大牌酒楼的大鱼大肉还要有味道啊。

    毕竟自己本身就是飘香酒楼的老板,啥样美味可口的东西没少尝,一般的很少上心头,留下深刻印象。

    “求老弟,你有什么疑问,或者难处吗?”

    “难道说,你不想加入老哥我的飘香酒楼,看不起老哥我?这可是很多厨师挤破头都想进的好地方哟。”

    他注意到了求败的窘样。

    “周老哥说笑了,我哪里不想加入老哥你的飘香酒楼了,只有我的情况有点特殊。不知如何开口吧了。”

    “嗯,原来这样,那你说来听听。”

    第一次遇到有人进飘香酒楼时出现难为情的情况,连周大福都好奇起来。

    搔了搔后脑勺,求败组织了一下语言,慢慢说开自己的心事。

    “周老哥,我也不藏着掖着,希望你体谅我。我这个人没什么朋友,你是自己在康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若得到你的欣赏和关照,也是不可多得的缘和恩惠”。

    “你也知道,我就是一流浪的人。记不得自己来自何处,想不起什么记忆,也记不得自己的家人。夜里倦缩在别人屋檐下,只是一个弱小者,一名猪狗不如的街头乞丐,谁都可以欺凌。”

    “毕竟若是我有份体面的工作,拿着不错的薪水,比起现在的流浪生活,居无定所,无依无靠,肯定实在和舒适多去了。简直这幸福死了我。”

    “但是,我失忆了,经常性突发头痛,一阵阵地发作,仿如电击、刀刮一般,让自己疼痛难忍,生不如死。”

    “一天发作四次,不定时,次次惊心动魄,就似百千股力量不要命地虐打我,抽取我的灵魂。”

    “我在想,如果我在你酒楼烧菜经常性突然发作、不能做事,是不是会给周老哥你和飘香酒楼带来坏的影响。”

    “嗯,原来这样,老弟你说的也是。”

    周大福摸了摸下巴,陷入思考。

    也对啊,自己的酒楼雇员少说也有几十号人,倘若自己看到一厨师经常性头痛发作倒地就算了,但是其他人却不大会理解并保守秘密,万一有人传开去,一定会有风言风语,对酒楼的生意对自己的声誉,应该有不小的影响。

    看来,求老弟是个实在坦诚之人,做人做事,不仅考虑自己的立场和得失,而且站在别人的角度。

    这个兄弟一定要交。

    特别是他有这般烤鱼的艺、厨艺。

    “其实,我好像记得自己学过医术,于是凭着那么一丝的记忆,不由自主在野外采摘了一些不知名的药草,卷成烟抽,竟然有点帮助,吸着吸着,好像没原来那么的疼痛。”

    “我在想,如果周老哥若不特急着招厨师的话,能不能等过段时间我头痛基本痊愈,再来说聘用一事,会不会更稳妥呢?”

    周大福看着求败,眼睛都亮了,这是一个绝对值得交往的朋友。

    拍着求败的肩膀,他不由感慨,只能先这样。

    “那行,我们先就这样说定。虽说萍水相逢,老哥我已认定了你这位好老弟了。”

    “老哥我,预祝求老弟你早日康复,早日进我的飘香酒楼来。”

    “对了,你若想老哥我了,或者有什么困难,需要钱、灵石什么的,或者说有人欺负你,尽管去迎阳路的飘香酒楼找我。不要跟我客气。”

    对于这新认识的小辈,周大福城心底是真心想结交的,金口大开,能帮则帮。

    “求老弟,你的厨艺已经这般高了,我平时也没啥特长可授人,武侠修真嘛却没像样的灵根,学不了什么,也只是厨艺方面算是过得去的。平时,爱吹吹箫埙笛什么,改日哥们一起玩玩。”

    周大福这个人比较爽直,对朋友那是有一说一。

    感受着周大福的热情、豪爽和理解,求败也是异常高兴。

    理解万岁。

    友谊万岁。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周老哥我和你说,我白天一般在这个水潭,和小树林附近玩耍,有时也会到鸿运商行附近呆会。晚上,都在鸿运商行。”

    “最近,我浑身也有了力气,也会偶尔打打野味什么的。周老哥有空便坐坐,就来吃吃我做的东西。”

    人海茫茫,相识总是缘分,求败可是一个惜缘之人,对人真诚相待。

    “好的,我先告辞了。我们回见。”

    周大福望着求败的双眼,握着双告别说。

    “周老哥,好的,我们下次见。”

    求败握着周大福的双,多少舍不得。

    于是乎,周大福便离开了水潭。

    在流浪的日子里,求败很少浪费食物,来之不易。

    特别是自己捕、自己烤的鱼,他吃得很慢,吃得干干净净,所剩下的东西只是骨头架子和渣渣。

    吃完了足足条鱼后,他有些疲乏,毕竟昨夜天气异变趋凉,一宵还没怎么睡过,便在树下补了个回笼觉。

    醒来时,已是正午过后,天气最热时。

    他在水潭捧水草草地洗脸,便思考起要去找点乐子。

    对了,就在小树林附近打打野味什么的,那怕是小兔子、小野鸡。

    他记起来了,上午为烤鱼找佐料时,曾发现过一些兔子、野鸡甚至是野猪的爪迹,特别是那兔子,这附近倒是有种尾巴特长的白玉长尾兔,康城街上经常见到那些女武者修士或富家小姐爱作披肩佩戴,老引人注目了。

    他是行动型的人,想到就做。在几处兔子爪迹相对集的地方,考虑可能是其的必经之地,便挖了窄口、深深的陷阱,约一米半深,用小树枝简单铺了一下洞口,面上撒了一层兔子最爱吃的苜蓿草、提木西草作为掩饰。

    为了扩大捕获成果,他还在距离兔子陷阱较远的地方,找了处天然的坑洞,花费不多的时间,继续如法炮制了个陷阱,主要是想捉野猪。无非就是用小树枝、树叶来虚掩洞口,撒了野猪最爱吃的橡果、地瓜藤等的,甚至把上午的鱼骨架子也抛洒点,废物利用总归是好事。

    毕竟,野猪是杂食性的,只要能吃的东西都吃。

    等待,他在水潭哼唱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小曲,憧憬有个好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