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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暗黑之始

    一个俗称妖艳贱货的女人走了进来。

    那张脸,本来长得还算可以,不过在涂了厚厚一层粉之后,想好看也不可能了。

    “李建国!”

    一声刺耳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咖啡馆。

    叶奇不得不捂住了耳朵。

    陆缜,也很配合地,退了回去。

    “你又来找她干什么!给的钱不够多吗!”

    似乎,一场家庭伦理悲剧即将上演。

    “和你有什么关系!这是我女儿,我想来看她就看她。”

    中年男子似乎难得硬气一回,倒是把那妖艳女人给镇住了。

    女儿?

    他大爷的,搞了半天是女儿啊。

    叶奇坐得笔直的身子又瘫回了椅子上。

    本来还想看捉奸大戏的,现在看来是没指望了。

    “你也是做母亲的,怎么就不能让着孩子一点呢?”

    中年男子开始在两个女人中间做起了和事佬,但效果却不大。

    “母亲?呵呵,你问问她,当时是谁把我从家里赶出去的!又是谁,隔三差五地让人来找我的麻烦!”

    三个女人一台戏,但两个女人,其实也可以演一台戏。

    看了半天,叶奇也看乏了。

    大致情况他已经看明白了,无非就是后妈和继女之间的矛盾,只是她们俩之间的矛盾,似乎大了点。

    “李柔,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本来我也不想说的。”

    妖艳女子,也就是李柔的后妈冷笑一声,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份文件。

    “建国,你自己看看。”

    中年男子,也就是李建国,接过妻子递来的文件,疑惑地打开了。

    “这这”

    看了几行后,李建国呼吸急促了起来,额头上也冒出了汗珠,面颊不自然地红了起来。

    “你!你!”

    李建国合上文件,指着李柔,半天说不出话来。

    “爸,你怎么了?”

    李柔一头雾水,拿起桌上的文件一看。

    “不!这不可能!”

    李柔也发出了不可置信的声音。

    而李柔的后妈,嘴角挂着冷笑,看着眼前这一对“父女”。

    “李建国,他可不是你女儿,鉴定报告可是写得清清楚楚的。”

    妖艳女子拿起文件,满脸得意之。

    “她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吗?”

    李建国满脸复杂地看着眼前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

    “她她”

    “你们慢慢聊,公司还有事,我先走了。”

    李建国的妻子收起桌上的文件,塞进手提包中,走出了店门。

    “慢走”

    陆缜照例喊了一嗓子。

    叶奇看着店里这对父女,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这种家庭伦理剧看的时候很有意思,但当真正发生的自己身上,其中的痛处,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

    一个是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突然有人告诉他,这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过世的妻子也不忠于他。

    这样的打击,让一个中年人怎么受得了,没当场心脏病发作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李柔更惨,一个叫了二十几年爸爸的人,其实就是个陌生人,原本的家,也不再是自己的家。

    她很有可能,从一个公主,变成一个灰姑娘。

    这样的经历,不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孩能受得了的。

    “陆缜。”

    叶奇把陆缜叫了过来,“去,收了钱,把他们请出去。”

    叶奇怕这两位要是有个万一,自己这咖啡馆可就成咖啡鬼屋了。

    “老板,不用这样吧?”

    陆缜面露不忍之:“好歹等他们缓过来再说吧。”

    “不行,出了事怎么办。”

    叶奇的语气很坚定。

    道理很简单,在店里出了事,先不说被官家找去谈话的麻烦,就是善后处理那也是一件麻烦事。

    只要是死过人的店铺,没人会去光顾,就算胆子够大,也不想去沾这个晦气。

    “老板。”

    陆缜恳求道。

    “嘶,你是在给我找麻烦。”

    叶奇不耐烦道,“你自己看着办吧,出了事自己担着。我不管了。”

    说完,叶奇拿起包,走出了咖啡馆。

    阳光火辣辣地照着,想起刚刚店里发生的狗血剧情,再想起刚刚陆缜的话,叶奇不由地一阵心烦。

    为什么自己的合伙人是个这么一个良心好的人呢?

    在这个世界上良心好真的能过得好吗?

    叶奇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但他知道,

    那些没有下限、不择手段的人,

    往往比那些守着道德标准的人,

    活得更滋润、更自由,

    也更像人。

    人是什么?

    骑着小破车,叶奇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众多哲学家也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人,

    是什么?

    为了生存而生存的动物?

    这个解释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是读书,为了改变命运。

    古代的寒门与士族,在现代有着很好的延续。

    等级制度似乎消失不见了,但依然隐藏在社会中。

    有钱、有权,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有钱,就能请到最好的律师,黑的能说成白的,而白的能被说成黑的。

    杀人犯能被无罪释放,而无辜者却会锒铛入狱。

    法律,

    或者说,

    秩序,

    有时候,

    真的不怎么靠谱。

    可以说,

    法律,

    是少数人的利刃,

    同时,

    又是多数人的枷锁。

    对平头百姓来说,律师,通常是与“讼棍”联系在一起的。

    将法律玩弄于鼓掌之中,将法律驯服,将之服务于少数人,

    这,

    就是一些律师的所作所为。

    比如蝙蝠侠,一生从不杀人,即使生死关头,也不杀人。

    为什么?

    只是因为人生准则吗?

    不!

    因为杀人犯法。

    一个公民没有剥夺任何人生命的权利,

    即使他是,

    蝙蝠侠。

    行侠仗义,在现代社会是行不通的。

    如果有人想当劫富济贫的大侠,还是先想想怎么躲过遍布全国的天眼系统。

    警察可不是吃素的,像超人那样戴副眼镜就没人认出来的情况,在这里是不可能发生的。

    即使你全身套在袋子里,条子吗依然能把你一层层给扒开。

    同时,还会有相关部门来找你追讨关于被毁坏公物的赔偿问题。

    什么?

    你救人了?

    行,

    给你发个奖章,

    顺便开个颁奖典礼,

    但麻烦结束以后把账单付一下。

    像蜘蛛侠这种穷孩子,做一件好事,大概就得破产。

    除非像小妮妮那样的财主,毁了纽约照样钱袋鼓鼓的。

    骑着车,幻想着自己做超级英雄的梦,叶奇的车越来越快。

    “砰!”

    一声巨响过后,

    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