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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花魁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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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匹骏马驰骋在草原之上,过了草原便是一望无际的山丘,山丘后方又是一片草原,在草原的尽头,一座古老的城池显现在面前。(酷*虎—)

    它叫长安,又称之为京城。

    长安身为国都,自然要不其它城池繁华许多,甚至连一向自认繁华的白云城都难以媲美。

    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类饰品,小吃,玩具铺。

    望着琳琅满目的街道,上官碗显得很兴奋,这是她第一次走出白云城。

    她自幼在白云城长大,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这次进入长安见到一些稀奇的小玩意,自然赶到莫名的兴奋。

    余析领着她来到一间客栈前,店伙计快速迎了上来,笑眯眯地问道:“两位客观,打尖还是住店。”

    “给我开间上房。”余析从腰包里掏出一定银子递了上去,店小二接过银子掂量了下,顿时喜笑颜开。

    “一间上房。”

    余析接着道:“另外给我的马弄些好草料,别亏待了它们。”

    店小二挤眉弄眼道:“放心吧客观,包你满意。”

    店小二走后,上官碗红着脸很是羞涩,一旁余析好奇道:“婉儿,你难受吗?怎么脸红了?”

    上官碗脸色更红,羞涩道:“你干嘛只要一间房啊。”

    余析咧嘴笑道“这样我每晚都能抱着你睡啊。~酷!虎文#学)”

    上官碗轻啐了一口,娇/羞道:“不要脸。”

    余析耸肩道:“你是我妻子,难不成我还不能抱着你睡。”

    二人说着走入了客栈,在另一名伙计的带领下来到客房,房间虽不大,却装修的富丽堂皇,推开木窗能看到长安城的景象。

    余析将行李放下后,关好了门窗,一把保住了上官碗,调侃道:“小娘子,来让哥爽一次。”

    上官碗一把躲开他的怀抱,撇嘴道:“不要脸,这还是大白天呢〃々。”

    二人说笑着,屋外传开店小二的声音,“客观,我们楼下待会有花魁选拔大赛,您若是有时间不妨下去瞧瞧。”

    余析与上官碗对望了一眼,同时蹙起了眉头。

    上官碗回道:“嗯,待会我们就下去瞧瞧。”

    屋外店小二识趣道:“那你们忙,小的我就先下去了。”

    “去吧!”

    店小二离开后,余析将上官碗揽入怀中,上官碗感受到了他体内的炙热感,与膨胀的下半身,顿时面红耳赤。

    “不正经,我们下去看花魁吧。”

    余析摇头道:“不看,我有你就足够了。”

    上官碗笑着扑倒在余析怀里,抬头凝望着他的眼睛轻声道:“我可满足不了你,你那么厉害,昨夜之后,我下/面现在还痛呢。(酷*虎—)”

    余析心疼道:“那我尽量温柔些。”

    “走吧去看花魁,没准还能打听到一些关系柔儿妹妹的事呢。我得把柔儿妹妹找来对付你,哼,坏人。”

    二人走出房间,来到客栈大厅,果然见到大厅出临时搭建了个高台,此时高台下方已经坐满了人。

    有拿着刀剑的江湖人士,也有扶着扇子的才子,其中更有一些朝廷官员。

    看得出此次花魁大赛在长安城必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余析与上官碗找了个偏角落的位置坐下,店小二替二人倒了茶水后边退了下去。

    不一会,高台上走上一名年近四旬,体态丰腴的老妈子,她刚上台便掐眉道:“诸位,诸位,感谢诸位来捧场我们长安城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

    台下有人起哄道:“老妈子,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再不开始老子就回去玩家里的婆娘了,别在这浪费时间。”

    老妈子笑道:“瞧你猴急的,诸位稍安勿躁,花魁大赛马上开始。”

    花魁大赛的规矩很简单,台上一次会出来一位姑娘,众人一亮银子购买一束鲜花,见到心怡的姑娘便可送上鲜花,想送多少便送多少,最终由得到鲜花最多的姑娘当选此次花魁大赛的冠军,而献花最多之人便能得到与花魁共处一夜的机会。

    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夜,用脚想也能想到是什么事。

    老妈子走下台后,第一位花魁闪亮登场,这是为十七岁的小姑娘,生的媚眼生黛,温婉可人。

    小姑娘抱着一琵琶,刚上台还没来得及说话,台下便有人送上了鲜花。

    “老子送一百朵。”送鲜花的是名壮汉,他挥舞着银票吞了吞口水,仿佛在告诉在场所有人,这个姑娘老子要定了。

    一百朵。

    那可是一百两银子啊。

    花魁大赛刚开始便进入了紧张的氛围,随着一朵朵鲜花被送上去,小姑娘才开始弹奏琵琶,轻声吟唱小曲。

    上官碗看了看余析,问道“.々相公,你要不要也送些花上去。”

    上官碗在白云城可是主事大人,身上银票多的数不清,她一心想着帮余析再找一个女子陪着,免得自己夜夜被折磨的够呛。

    余析笑着拒绝道:“不急。”

    第一位花魁献唱完毕,已经得到了三千多束花,她退场后,迎来了第二位花魁。

    据说此次参加花魁大赛的共有七人,各个长的国色天香,沉鱼落雁。

    第二位花魁的出场在客栈内掀起了一阵躁动,口哨声,叫喊声此消彼浮,不绝于耳。

    这位花魁要比第一位花魁年长一些,却也更有味道,特别是那双细长的腿,不知勾走了多少男人的魂魄。

    她站在台前,甜甜笑了笑,随即端坐台中央,开始抚琴,琴声悠扬,极美。

    “我送五百朵花。”

    台下有人高喊起来,众人顺着声音望去,见到以为年近七旬的老爷爷挥舞着银票,用那张掉的只剩两颗牙的嘴碎碎念道:“(诺王的)我要送五百朵花。”

    人群一阵哗然。

    有人调侃道:“大爷,你还能有能力吗你,小心她把你给吞了。”

    老大爷瞥了一眼那人,骂骂咧咧起来,“老子一晚六次,怎么地,不行吗?”

    那人自讨了没趣,便低着脑袋不说话。

    很快第二位花魁的花朵统计出来了,共三千四百零七朵,比第一位花魁要多上几十朵花,老爷子见状,笑得合不拢嘴,他眯眼看着花魁的流出了口水,仿佛再说,小娘子你今晚就是爷爷我的了。

    第三位花魁出场后,场上嘘声连连,经历了前两位花魁的惊艳,这第三位花魁长的实在有些对不起人民群众,不仅如此,她还什么才艺都没有。

    “差评,我要给差评!”

    “衣服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么丑的女人。”

    台下骂声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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