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晨曦的阳光轻轻洒落在宁静的小山村中。
若是往常,莫说现下旭日东升,就是在那太阳未升,天色尤暗之际,村里勤劳且淳朴的农妇们便大都点着乡间寻常的草灯,或是为即将出门耕作的丈夫备好伙食,或是鸡栏猪圈里嗷嗷直叫的牲畜由不得放松。
几乎每家每户熏黑的烟囱里都会冒出袅袅炊烟,在雄鸡底气十足的嘹亮叫声中,早起担水的汉子们朗笑着彼此招呼,手上端着笸箕的小媳妇低眉顺眼地在院落里听邻居的三姑六婶说道十里八乡的趣事。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养儿育女,顾家村百年来代代沿袭而下的规矩传统,质朴的同时也代表了基奠产生的智慧。
这本该是小村最普通最寻常的一道光景——在今日的骄阳升起,照亮沉睡于夜幕下的村子之前。
若说世间当真有炼狱一说,在昨夜,与天下千千万万渺小无名,人数不过百人的小村庄般的顾家村,如今也许担得上如此形容。
屋舍倾颓,良田发黑,土地翻动,碎石遍地,整个村子几乎变成了断壁残垣。单单如此也就算了,更加叫人触目惊心的是那满地的尸体碎块,东一片西一片,手足脏器皆是寻常,便连那死时尤带惊恐的斗大头颅都有,将那还未枯竭的泉眼里冒出来的水都染成淡红。
白清远顺着心头突然而生的预感驾云来到此地时,所见所闻便是如此。
饶是修家人士历经沧桑风雨看遍,如是修罗场景乍见之下亦不免心头动容,方才捏诀念了句清心咒,锻体之后利如鹰隼的双目便在那死人堆中见着了一丝异动。
灾劫之后,顾家村几乎全村尽墨,可不知是上苍垂怜或是机运所致,偏生留下了一个幸存者。那是个年岁不过□□的总角小儿,衣衫破碎,身体消瘦,面染尘土,头发披散,落魄不堪地如同街头乞儿般。不过他眼下的所作所为,却浑然不像一个孩童该做的。
他在挖坟。
孩子身前的土地上,已经挖出了深深浅浅的几个土坑,里面放着的都是残破零碎,但仍能看出努力拼凑痕迹的尸体碎块。以他的年纪和力量,做到现下这样不知耗费了多少时日和精力,从他手上攥着的沾满湿土的小铲,和皲裂颇多鲜血淋漓的手掌便可看出。小村虽小,可依旧有着百十来个人口,依目前的进度,却不知那时还能辨清几人的面目。
又刨好了一个新坑,顾长离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从随身携带的包囊里取出一个窝头,没滋没味地干嚼几口,忍不住轻叹了一口气。
该是第一个世界里的垂老病逝让他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误解,以为也许每世都能得个善终,活到老朽。是以在“前世”去往签售会的路上,车祸发生的时候竟是没回过神来,差不多是身体一重眼前一黑,也没怎么感知到痛苦,睁眼便来了新天地,享年——三十六岁,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顾长离估摸着媒体报社肯定会用长篇累牍饱含深情的文章来占个头条,其间回忆一下他的各种作品,扒扒他的发家史——由网文作者起步,试水娱乐圈的第一弹便一炮而红,风靡全国;之后却又忽然退圈,称专心学业,沉寂一年之后再出,继续创作生涯,于奇点成神;复又封笔,再起之时却成了导演——如是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人生,作者,演员,导演,三个职业三个领域,却都留下了他浓墨重彩的一笔,堪称传奇。
他的死讯霸屏的那些天,粉与黑一定会纷纷涌动,喜欢他的人哭上一阵闹上一阵,要死要活一阵,厌恶他的嘲笑一阵戏谑一阵,自认为娱乐人物喧宾夺主无聊透顶一阵。
随着时间带走一切,消息渐渐下沉,最后淹没在信息洪流中被人遗忘,亦或是当真怀念他的人们报团取暖,每年特定的时分闹出一点动静。
他留在那个世界的痕迹便是如此,不是平平无奇,轰轰烈烈也谈不上。
倒是生命中最后那几年,乱七八糟的感情纠葛搅得人心烦。
前尘已过,往事如烟。
顾长离并没有伤春悲秋多久,或者说他压根就没有那么纤细的神经,之所以叹气,不是因为怀念前世的美好或是什么酸倒牙的怅恨遗憾,纯粹只是因为当前的苦逼现状。
说来顾长离的前两世的原身,一个触柱一个服毒,都是自己选择了死亡的终局,可恁得这一世如此怪异。
他醒来时,正被一个少了半条胳膊,显然没了气息的妇人抱在怀里,突然从皮革软卧的车上转到一具尸体的怀里,的亏是他精神坚韧,不然一般人非得被吓傻不可;等他稍微平缓了心情,想从这妇人怀里挣脱,那一双肉扑扑的小手伸到眼前,不免又是叫他一愣。
这第一世的青年,第二世的少年,第三世倒好,干脆成了个毛娃娃,以此类推,以后他难不成还能来一次胎穿不成?
他的严肃思考还没有进行多久,熟悉的,几乎是每一次穿越之初都会有的剧烈头疼便突兀地产生。
不过也许是此次的身体毕竟年幼,记忆不深且不多,所以这次的头疼没有导致顾长离干脆的晕倒歇菜,好半晌之后,他捂着脑袋,从齿缝中挤出一个“艹”字。
这孩童的身世很是简单,不过是顾家村的一户普通农夫村妇所生,因为长得清秀漂亮,外加性子爽利性格外向,打小便是村里的孩子王。一家人的生活虽不算富足,但是父亲年富力强,母亲温柔贤惠,小日子也是有滋有味红红火火;但就在昨日深夜,村口处忽然传来一阵婴儿啼哭的响动,伴随着全村的家犬吠叫,那声音极大极闹,而且叫人听了心底烦躁。村里的青壮们循声去探,原身心中好奇,便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瞅上几眼。
接下来孩子的记忆碎片便让顾长离有点嘴角抽搐了——那足有五六米高,长着时而喷火时而喷水的脑袋,见人便吃的东西,真的可以归类到地球生物的范畴吗?
便是在孩子记忆里呈现如此模样的凶物,几乎屠尽了村子里的所有生灵,连鸡犬牲畜都不饶过。
原主的父亲为了引开怪物的注意被它生啖,他的母亲拼尽全力仍然无法逃离,只能用最后的力气将其护在身下作为掩护;可惜孩童心智胆魄未熟,看那怪物伸过一头,张开血盆大口似要将自己母子二人一并咽下,竟是一时血涌心头,活生生吓死过去。
再睁眼,便是旧皮囊换了新住客。
虽然不晓得为什么最后那只怪物舍了原主生母和他的血肉不吃——若是当真吃了,也许便没了这一次的借尸还魂——但是此身乃其父其母所赐,自幼生于斯长于斯,受村中人照顾亦不少——顾长离虽是纨绔性子,惫懒任性,唯独不喜的就是欠下不明不白的恩惠人情。
正如他前世将原主父母的遗产留给收养他的那对夫妇般,前身所负所担的那些人情责任,免不得要照单收下。
是以他才会在这尸横遍野的小镇停留日久,力所能及让惨死的父母乡亲入土为安。
原因无他,但求心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