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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林辰轩不屑的冷哼了一声,嘴角露出一抹冰冷的笑意,脚下步子快速移动,瞬间躲开一拳,接着一脚就踹向另一名小混混的鼻梁骨上,咔嚓一声,鼻梁骨断裂的声音响起,而那名混混的身体直直的飞了出去,身体还没落地,林辰轩连连挥拳,速度快到那些小混混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和哀嚎声不断的响起,然后就看到一具具的身体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飞了出去……

    最多一分钟的时间,几十名小混混全部躺在了地上,有的抱着自己的大腿,而有的捂着胳膊,口中不停的传来阵阵痛苦的哀嚎声。

    林辰轩一脚踩在那名红毛小混混的胳膊上,脸上满是阴森之色,“怎么?你不是很牛逼吗?不是要杀了我吗?来啊?怎么不来了?”说着,慢慢用力,踩着红毛小混混的胳膊……

    “啊……”那个红毛小混混惨叫了一声,只觉得自己的胳膊仿佛被一辆汽车碾压了一般,骨头仿佛都快碎掉了,痛的他浑身都是冷汗,额头青筋全部突起。

    “来啊!起来杀我啊!”林辰轩大声吼道。整个人泛出浓浓的杀机。

    “大哥,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找你麻烦了……”红毛青年满脸痛苦的说道。

    “是谁让你们来的,说!”林辰轩怒声说道。

    “这个……这个……”红毛青年苦涩的笑了笑,“我们不能说,否则……”

    还没等那个红毛青年把话说完,林辰轩一脚就把那个红毛小混混踹飞了出去,然后踩在另一名小混混的胸前,大声问道,“说,谁派你们来的。”

    “我说,我说,我们是天虹公司的人,我们公司老总听说燕子山上有不少稀有动物,想收购燕子山……”那个小混混苦着脸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了出来。

    他可不想象那个红毛小混混一样,被林辰轩一脚踢飞出去,那得多疼啊。

    “天虹公司的人?”林辰轩皱了皱眉头,说道,“你们公司的老板是谁?住在什么地方!”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们只是小弟,平时都是老大命令我们做事的。”

    “那你们老大是谁?”

    “我们都叫他龙哥……”小混混哀求道,“我把我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了,大哥,求求你了,放过我吧。”

    “龙哥?”林辰轩冷哼了一声,又是那个章龙干的好事!老子还没找他的麻烦呢,他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带着你们的手下,马上滚,回去告诉章龙,我待会亲自去找他!”林辰轩冷声说道。

    那几个小混混听到林辰轩肯放过自己,哪敢不从啊,一个个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这些小混混只是垃圾,就算杀了他们,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唯一的办法,就是弄死那个龙哥!

    林辰轩走进村委会,李庆川正心情忐忑的坐在办公桌上,看到林辰轩,连忙站了起来,说道,“轩子,你没事吧?那群小混混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我没事。”林辰轩摇了摇头。

    “那群小混混简直太可气了,专门趁着村里没人的时候闹事,赵大宝带着两个村的村民都去收购幼禅了,否则非得弄死那群小混混不可!”李庆川握紧拳头,一脸愤恨的说道。

    “赵村长回来你告诉他不要轻举妄动,我去会会那个天虹公司的人。”林辰轩生怕赵大宝又闹出什么事,连忙嘱咐道。

    “不行,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还是等赵大宝回来一起去吧。”李庆川摇头说道。

    “不用了,我一个去就行。”林辰轩本来就与章龙之间有恩怨,现在可是报仇的好时候啊!

    至于刚爷和章龙,林辰轩从来都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更从来没有把小混混放在眼里,对他来说,垃圾再多依然是垃圾,废物再多还是废物!

    天虹公司是一个拆迁公司,老总不是别人,正是刚爷!

    说起刚爷,还真是一个风云人物,在二十年前,他只是一个普通泥瓦匠工人。后来纠集流氓帮助开发商用暴力处理拆迁问题而扶摇直上。由于其手法残忍暴力,得到许多开发商的拆迁工程合同。

    十年前,刚爷开始承包了清丰县内大量的拆迁工程,获取暴利,也几乎垄断了清丰县的拆迁市场和建筑市场。他发现政府的动迁、规划、基建等部门在城建中遇到不愿搬迁的钉子户十分头疼,刚爷瞅准了这个机遇,招揽了一帮闲杂人员,专门揽拆迁工程拔钉子户。

    清丰县有很多不愿拆迁的居民,这拆迁工程虽然利润丰厚可决不是个好干的活。工程要开工在即,刚爷把当地住户招到一起,用菜刀将自己的小指给剁了下来。对居民们说,你们谁要能照着做一遍,就可以不搬迁。

    群众们吓傻了没人应声,拆迁工程很快完成。刚爷拆迁的手段被传开了,结交了不少高层人员,有了一定基础后,刚爷开始广收小弟,从打手转型到了头目,开始给手下的小弟们分配任务,就形成了现在的犯罪组织。

    天虹公司的总部在鸿铭夜总会,林辰轩以前没有来过夜总会,但对夜总会也有一定的了解,大致上都与舞蹈有关,而客人大都属成年人并会喝酒。一些地区的夜总会,设有舞池、乐队或dJ,提供歌舞表演。还有一些举办聚会,团体活动也在这里。

    而且夜总会里还有各种各样的包厢,陪酒的包厢公主之类的……在夜总会里,只要肯花钱,这里简直是天堂。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百分之九十的富家公子都喜欢来夜总会里,因为在夜总会这个烧钱的地方,更能显示出他们富家公子的身份。

    大厅里放着劲爆的音乐,无数的男男女女扭动在身姿,在舞池里做出各种各样自以为很帅气的动作。林辰轩看着着实有些反感,走进夜总会之后,就直接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去,并且让一个眼熟的小混混把章龙和刚爷叫出来。

    那个小混混正是刚才被林辰轩教训过的小混混,看到他竟然真的敢单枪匹马的闯到总部,心里非常震惊,皱了皱眉头,说道,“这位大哥,我欣赏你的魄力,不过我在警告你最后一次,龙哥一出现,你活着走出这里的几率可就没有了!”

    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林辰轩淡淡的说道,“废话少说,赶紧让龙哥出来!”

    “好,既然你找死,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猴子,把龙哥请出来。”那个小混混朝着站在自己身边的小弟吩咐道。

    那个小弟点了点头,快速离开了这里。过了大约有十分钟,就看到那个叫猴子的小混混,带着一个女人和五六个露出健壮肌肉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

    林辰轩粗略的扫量了一眼,顿时皱了皱眉头。因为他能感觉到,这个带头的女人绝对不是一般人。

    一头紫色的长发松松的垂落双肩,紫色美瞳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冰冷的目光,小巧的鼻子下有一张薄薄的唇,耳朵上带有象征着嗜血帮的耳钉,脖子上戴着一条银色的十字架项链,手上戴着一串紫色的手链,身穿一件白色衬衫,外穿一件紫色的外套,再配上一条深紫色的短裤,脚上穿着一双紫色透明的水晶高跟鞋,整个人发出一种冰冷的气息,让人一靠近,仿佛到了冰天雪地似的。

    似乎受到了这个女子的影响,她一出现,整个夜总会的音乐忽然停住了,原本在舞池里扭动着自己身躯的男男女女们也纷纷停了下来,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女人。

    “哈哈,我还以为龙哥多厉害呢,原来也是一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怎么?他自己不敢出来,让一个人女人出来受死?”林辰轩丝毫没有被女子的气魄影响,朝着女子哈哈大笑道。

    “放肆,这位是刚爷的女儿,名叫叶明珠,现在龙哥有事出去了,不在这里,有什么事情,你跟叶姐说吧!”那名叫猴子的小混混大声指着林辰轩喝道。

    “叶姐?切!现在的人真是的!是人不是人的都冠上一个哥,或者姐的称号,不知道有没有那个能耐呢。”林辰轩不屑的冷笑一声。

    “放肆,你******竟然敢这么跟叶姐说话?是不是不想活了!信不信老子一刀砍死你!”

    “你这个垃圾!那来的狗东西?今天老子非得让你爬着出去不可!”

    “敢对叶姐这么放肆,无论你有什么身份,有什么背景,我们都不会原谅你的,今天你死定了!”

    “叶姐,只要你一句话,我马上剁了这个狗东西!”

    林辰轩此话一出,就仿佛惹了众怒一般,那些原本跳舞的男男女女们,纷纷朝着林辰轩怒声骂道。

    叶明珠冷笑了一声,轻轻的挥了挥手,顿时,那些本来怒骂林辰轩的小混混们,纷纷闭嘴不言,只是眼神愤怒的瞪着林辰轩,整个夜总会里又寂静一片,仿佛掉根针都能听见一般。

    如果眼神能杀人,恐怕现在的林辰轩,早已经被分尸无数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