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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要炒掉一批人

    BA的试训,第一个环节就是静态测量,之后是测试运动能力,最后才是技术环节的检验,这方面经常会用单挑,5V5对抗等方式来进行。

    火箭队方面对林晔的静态体侧做的非常全面,包括一般不常测试的体脂率他们也一块测了。

    林晔的静态体侧数据:

    赤脚身高:193Cm,穿鞋身高:195Cm。

    体重:93公斤。

    体脂率:5.5%。

    臂展:205Cm。

    站立摸高:254Cm。

    对比了上一份球探报道,麦克海尔惊讶的发现。

    “才两个月的时间左右,这小家伙的身体素质又提升了?而且还是全方位的那种?他怎么练了?”

    这份静态体侧数据绝对不是最好的,在控卫这个位置上,体侧数据比林晔好的新秀一点都不少。

    可那些家伙无一不是状元就是探花榜眼,连最差的那Tama都是乐透秀,所以林晔这份静态的体侧数据已经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还十分的年轻,这代表他的身体素质说不定还有潜力未挖掘完成。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威少刚进入联盟的时候,他的垂直弹跳只有76Cm,但练了几年后,忍者龟就可以平筐了。

    而林晔此时的年龄却只有19岁。

    ……..

    火箭的工作人员迫不及待让林晔进行了动态测试。

    首先进行的是3/4场chong.刺时间,这项测试能检测球员的爆发力和短程chong.刺能力。

    众所周知,篮球比赛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步启动速度和短距离爆发力,这能决定一个球员持球突破的威胁以及打反击的效率。

    所以3/4场chong.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测试。

    而林晔的3/4场chong.刺时间是3.08秒,只见一道黄影“嗖”的一下,麦克海尔等人只眨了眨眼就看到林晔出现在终点线了。

    “握草,这么快?”

    火箭队的教练组顿时就被吓了一跳,再看看秒表,尼玛竟然只过了3.08秒。

    然后到了百米chong.刺,林晔只用了10.9秒就完成了从跑到终点。

    “这…这过分了啊!”

    麦克海尔张大着zui,显然被林晔吓得不轻,这速度有多快?

    这么说吧,当年罗斯进入联盟时的3/4场chong.刺时间是3.05秒,而现役联盟球员里最快的百米chong.刺是维斯布鲁克的10.2秒。

    尽管林晔速度都比不过前面两位大神,但罗斯跟威少的选秀顺位可是状元跟第四位顺位。

    这岂不是说,单论速度,这家伙已经拥有乐透秀的资格了?

    当然不是,毕竟速度又不是选秀的唯一标准,除了速度,罗斯跟威少的滞空、对抗等能力都是他们顺位高的原因之一

    但尽管其他方面林晔也比不过这两位大神,可这么碉堡的速度,只要技术过关,妥妥的够他进入第一轮了。

    ……

    之后的测试。

    火箭队的工作人员是越测越心惊。

    卧推:100KG。

    底线折返跑:10.87秒。

    “这个速度…这个力量…这个协调性…”

    看着一脸淡定而且还有力气装逼的林晔,麦克海尔终于有点不淡定了,他忽然发现,原来洛杉矶时报这家破报社是这么的有先见之明。

    就林晔这个表现,的确应该用詹姆斯这种级别的新秀跟他作对比,毕竟这Tama可是妥妥的首轮秀啊,而且是高顺位的那种,要是放在选秀小年,他甚至可以进入选秀现场的小绿屋。

    此时,被惊动的莫雷也在场边看见了林晔的表现。

    这位被火箭球迷称为莫胖的家伙顿时就叫停了测试,他觉得现场的人有点多了,更加精细的测试他们可以在之后进行,免得隔墙有耳。

    “停止今天的试训,我需要看看他的技术。”

    莫雷直接关门送客,并且还把球队的陪练都找了过来,他现在想要看看林晔在场上是怎么打球的。

    林晔对此没有意见,因为鹦鹉的天天打击,动不动就拿一两个球王跟他做对比,这使得林晔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的体侧到底有多变态。

    从始至终,他最想表现的都自己的运球,实战是目前他最有信心的一项。

    ……

    莫雷给林晔找来了几个身高跟他差不多的陪练。

    陪练嘛,工作就是平时陪需要的球员训练,所以他们单挑基本是打不过林晔的。

    莫雷等人也没想过这qun陪练可以打得过林晔,他们想要看的是,林晔在这qun经验丰富的陪练手里,能虐得他们有多狠。

    单挑开始了。

    林晔获得了第一次进攻的球权。

    莫雷跟麦克海尔都在场边看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林晔怎么完成第一攻。

    随后,他们就看到了比之前看到林晔体侧时更加惊人的事情。

    只见林晔拿球运了几下之后便降低了重心,这没什么问题,突破之前降低重心是常识,每个球员都会这么干。

    可是让莫雷等人惊爆眼球的是,林晔运球时用的不是手掌,而是手指。

    “指尖运球?为什么在球探报告里没有明确说明?”

    莫雷忽然有些想要炒掉那几个混蛋球探了,这么重要的事他们竟然连提都不提。

    再然后,莫雷把手shen.进了口袋,想立刻打电话去把那些混蛋球探给炒鱿鱼了。

    “这怎么可能!”

    “他跟伊塞尔有什么xi吮的关系吗?”

    别说莫雷了,当看到林晔手指随便抖了几下,连假动作都不用就把防守球员给过了个干净后,麦克海尔的zuiba张得能塞进一枚恐龙蛋。

    因为在林晔身上,他看到了当初自己还在打球时的那位活塞球王的影子。

    麦克海尔在成为主教练之前,他可是一名成功的球员。

    在1980年,他参加了NBA的选秀,最后更是以第一轮第三顺位被凯尔特人选中,3次获得NBA总冠军,7次入选全明星。

    所以他对伊塞尔托马斯这个老流氓是再熟悉不过的,因为他们是同一个时代的球员,而且还在同一个分区。

    会指尖运球的人现代球员当然也有,可麦克海尔可以对天发誓,这种技巧,当活塞的那位坏老大退役后,真的就再也没人可以将指尖运球用得这么优雅了。

    可现在,他们看到了,而且还是在一个只有19岁的小家伙身上看到的。

    “傻逼,这些球探就是一qun臭傻逼,他们竟然认为伊塞尔配不上一个首选签位?”

    看着林晔不停通过节奏变换以及利用指尖运球去戏耍球队的陪练后,麦克海尔恨不得当场就撕碎了那份球探报告。

    就林晔今天的表现,这可是妥妥的明星胚子,什么时候他们米国有强到连明星胚子都只能在次轮选秀等待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