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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斯收到加入萨姆博家兄弟会的邀约,伯爵和伯爵夫人有多开心?

    那简直是开心得要跳起来。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伯爵夫人立即就开始烦恼琼斯应该穿哪件衣服了。

    “宝贝,这可是你的大日子,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必须给兄弟会的成员们留下个好印象。”

    下子,琼斯仿佛又回到了刚回家的时候,受尽万千宠爱了。

    然而,琼斯却点都开心不起来。

    “兄弟会聚会都会做什么?”

    “这就不清楚了,也许是般打打牌,下下棋,起抽烟,又或者探讨下时兴的潮流。你不是跟我起去过吗?”德拉库拉伯爵如此答道。

    这唤醒了琼斯的记忆,他曾经跟着德拉库拉伯爵参加过兄弟会聚会。说白了,也就是帮上位血族聚在起联络感情而已。

    相当的无聊,以至于琼斯很小的时候去过次就再也不想去了。

    事实上,这样的聚会每周都有。是的,每周。

    你以为兄弟会聚会日是个大日子,其实每周都有。更有甚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日子会被淡化。因为无论他们听音乐会,参加舞会,参加茶会,都是同帮人。久而久之,特别安排个聚会日好像就显得多此举了。

    说白了,其实就是血族之站队的种方式而已。

    “所以,参加兄弟会有什么好处吗?”琼斯问。

    “当然有,例如你可以认识各个家族了不起的人。特别是在萨姆博家的兄弟会上,肯定都是数不清的显赫姓氏。”

    “然后呢?”

    “你可以认识他们。”

    “再然后呢?”

    “然后什么?”

    “我是说,加入了兄弟会之后,我不会有什么实际的好处,例如我办某件事更容易,或者我可以得到什么。”

    “所有人都会更加尊重你,因为你有着广泛的人脉。”

    “再然后呢?”

    “嗯……难道这样还不够?”

    “父亲,现在你的朋友不够尊重你吗?”

    这个问题下子把德拉库拉伯爵问倒了,不过,他很快就岔开话题了:“来,试试这件衣服。”

    琼斯木然地配合着。

    从某种角度来说,血族,虽然有无限的寿命,却也并不比人类长进多少。他们样会势利,甚至比人类还势利。每天参加着各种无意义的社交,传播着不知道真假的谣言,聊着各色各样的卦,却从没仔细思考过目的这回事。

    好吧,也许血族都没什么“目的”这个概念。

    “哎,真是个不上进的种族呀……”琼斯无奈感叹道。

    如果是以前,琼斯大概还会积极下吧,尽管没意义,但亲戚们都认这点。好歹是件有面子的事情。然而生日会的事情之后,琼斯已经彻底破罐子破摔了,只想早点回咸鱼港去。

    反正情况就是这样,琼斯反抗也反抗不了,只能听之任之。

    伯爵夫人边给琼斯打着领结,边交代道:“到了那边,定要注意举止。毕竟萨姆博家族孩子的兄弟会,肯定有很多大家族的孩子。我们不能让人看笑话。明白吗?”

    “明白了,妈妈。”琼斯面无表情地答道。

    “应该要给大家带点礼物,毕竟第次见面。”德拉库拉伯爵提议道。

    “这是个好主意,不过你应该早点说。如果早点说,我可以亲手给他们做些糕点。可现在太迟了。”

    “第次空手去总是不好的,送普通的东西,他们肯定都看不上。”

    伯爵和伯爵夫人蹙着眉头,开始冥思苦想了起来。

    琼斯就在旁面无表情地看着。

    伯爵夫人忽然望向了旁的朵拉:“你不是带了很多人类世界的礼物回来吗?”

    “呀!可是……夫人,那些都是已经预定了的。”

    “没关系,先拿去当礼物吧。人类世界的东西,虽然谈不上珍贵,但至少稀奇。回头你再买份回来就是了。”

    琼斯用眼角瞥了朵拉。

    朵拉犹豫着,只能重重点了点头:“好的,夫人。”

    在狠狠地准备了番之后,第二天早,琼斯被送出了门。

    十分庆幸地,今天的天气还算好,不过琼斯的心情却不怎么美丽。

    “为什么我非得去加入什么兄弟会呢?帮人整天在起开宴会,打牌,搞这搞那就那么有意思吗?简直是浪费生命。”

    琼斯化作蝙蝠扑腾着翅膀往前飞,依旧是满脸的不乐意。

    朵拉提着大袋东西摇摇欲坠地跟在后面。

    “琼斯大人,等等朵拉!等等朵拉!”

    琼斯干脆找了个地方落地了。

    “怎么啦,琼斯大人。”朵拉扑腾着翅膀问。

    指着旁边的山洞,琼斯说道:“把东西放进去吧,回来再拿。”

    “回来再……不是说要拿去送给兄弟会成员吗?”

    “不用了,我不想让人觉得我是去讨好他们的。其实我甚至不想加入。”

    “可是夫人说……”

    “夫人不在这里,你听我的。”

    “哦……”

    朵拉只好把东西都塞进了洞窟里。

    这下,速度就快很多了。两只蝙蝠继续扑腾扑腾地往前飞。

    朵拉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望着琼斯,小声嘀咕道:“琼斯大人,如果事情搞砸了,老爷和夫人会生气的……”

    “那就等他们生气了再说吧。”琼斯面无表情地答道。

    昏睡了几天之后,琼斯忽然“顿悟”了。当然,肯定不是朝着父母希望的方向。

    风轻轻地吹着,蓝色的月光照耀大地。

    天边的云在明媚的月光下轻轻飘荡。草木在风轻轻摇曳着,发出沙沙的响声。

    辽阔的大地在身下流转而过。

    期间,两人偶遇了好几座的血族古堡。有建在山上的,有建在河边的,有建在平原上,树林里的。反正各式各样的城堡都有。每座城堡之间都会保持着段距离。

    别看古堡林立,个接着个,每个家族的家长都挂着公爵伯爵的头衔,琼斯的父亲号称伯爵,贝利的父亲号称公爵,其实血族的领地比人类要小很多很多倍。科林半岛本身就不大,而整个大陆上血族领地加起来,也不过就是个贝希尔公国的规模而已。只不过血族人口也比人类少很多很多,所以每个家族的地皮看起来都很大而已。

    渐渐地,前方出现的城堡越来越密集,有的城堡甚至就在隔壁山头而已,这意味着琼斯已经越来越接近血族聚居的心地带了。

    远远地,个壮观的画面终于出现在琼斯面前了。

    那是座环形山,呈倾斜状,端开口。

    主峰上,有座巨大的白色城堡。

    对于血族来说,白色的城堡,本身就是种财富的象征了。绝大多数的血族不敢选择白色作为城堡的主色调,不是因为他们买不起白色油漆,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人手保养。

    是的,城堡是必须要保养的。缺乏保养的白色城堡,很快就会变成灰色城堡。那会成为其他血族口的笑话的。而保养,需要人手,下属血族的多少,恰恰就是衡量个血族实力的关键。

    像琼斯家,别说保养外墙了,城堡里的保养都还不足呢。

    关键是,这里的白色城堡还不只座。巨大环形山的七个山头上,分别各有座或大或小的白色城堡。

    不过,这还不是关键。

    真正厉害的,是这里居然出现了座血族的“城邦”。就在环形山间的平原上,大片的建筑星罗棋布。

    当然,如果以人类城市的规模来说,这里压根谈不上“城”,顶多只能是个“镇”。但作为血族来说,已经相当了不起了。这意味着,众多血族在这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聚居。

    也因此,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就如同人类的城镇般。

    居住在这里的,除了萨姆博家的下属之外,还有众多的商人以及自由民。不仅仅是血族,还有地精,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种族。而这里最重要的商业活动,就是血族贸易……是的,只要付得起足够的钱,你可以在这里买到个血族。当然,你也可以买到木乃伊,或者僵尸、哥布林之类下属。甚至人类,都有可能买到。

    据说,朵拉的父母就是在德拉库拉伯爵在这里买回去的。

    矮人会到这里来兜售装备,精灵也会到这里来出售他们的魔法物品和各种奇怪的药剂。

    商人们还提供各种送货上门服务,琼斯家赖以生存的人血,就是从这里送过去的。至于商人从哪里弄来的,这就不是上位血族们关心的了,他们只管血新不新鲜。

    这种地方被血族称“希尔德”,意思是“心脏”,“向四肢输送血液的地方”。如果没有这种地方的话,上位血族们将无法维持他们高贵而优雅的生活。

    当然,正是因为“希尔德”位于萨姆博家族的领地上,所以可以想象,他们能从获得多少好处。这就是他们能成为血族三大家族的原因了。

    据说亚岱尔的父亲,是位亲王。萨姆博家族共有七位亲王,刚好对应这里的七座城堡。

    扫了眼,琼斯便朝着最靠右的座稍小的城堡飞了过去,朵拉紧紧地跟上。

    城堡的前方,是个巨大的,位于山顶上的花园。有喷水池,有平整的地面,甚至还铺了红色的地毯。

    几辆由独角兽拉着的“马车”就停在那里。

    门口站着六个全副武装的僵尸守卫以及个穿着礼服的血族管家。

    琼斯扑腾着翅膀落到他面前,就要往里走。却被其位僵尸守卫用仪仗用途的长柄斧拦了下来。

    梳着光亮头发,留着小胡子的血族管家立即朝着琼斯走了过来。

    还没等他开口,琼斯已经递上了邀请函。

    翻开看了眼,血族管家似乎愣了下,不过,也仅仅是愣了下而已。他很快摆了摆手,示意僵尸守卫们让开,然后侧过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琼斯少爷,亚岱尔少爷正在等您呢。”

    也不说话,琼斯带着朵拉就直接往里走。管家连忙追了上去,走到前头带路。

    不得不说,亚岱尔家的城堡,才真的像个城堡。如果将琼斯家的城堡对标格雷的咸鱼港城堡的话,那么亚岱尔家城堡的奢华程度,就堪比狮王宫了。当然,是班尼迪克二世早期执政时代的狮王宫。琼斯家平时都是黑漆漆片的,只有日常活动的区域会点上蜡烛。而这里,也不管有没有人,整个城堡都是灯火通明的。天下来,也不知道要烧掉多少蜡烛。

    要知道,蜡烛可并不便宜。

    关键这里不只亮,还真的有东西可以看。

    奢华的装潢,繁琐而大气的雕塑,精美的画作。整个城堡就好像个宫殿似的,四处都充满着艺术气息。

    这很可以理解,事实上,血族的艺术造诣,往往要比人类高出许多许多倍。他们有更长的寿命可以挥霍,也有更长的寿命可以用来搜罗各种奇珍异宝。如果不是主题都偏黑暗的话,大概人类的贵族也会极为追捧吧。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人”。血族的财富,从来就不是有多少金币,有多大领地,而是有多少“人”。

    路上,光是跟琼斯交错而过的,萨姆博家的血族仆人,就已经有十几个了。琼斯甚至还见到了十几个人类仆人。

    朵拉都看懵了。

    虽说朵拉也是去过教廷山的人,但即使是教廷山,跟这里也有着定的差距。

    走过长廊,路过大厅,又沿着环形楼梯上了三楼,琼斯和朵拉最终在管家的带领下来到了扇嵌着金边的大门前。

    “亚岱尔少爷,琼斯少爷已经到了。”

    “好的,知道了。你让他先稍等下。”

    侧过脸,管家恭敬地对琼斯说道:“琼斯少爷,实在抱歉,需要让您稍等下。”

    “没事。”琼斯深深吸了口气,趁着这个空当问道:“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人类呢?”

    “因为不可能所有的,都是血族。”管家轻声回答道。

    琼斯脸疑惑地看着他。

    看出了琼斯的疑惑,管家干咳了两声,接着说道:“有些事,我们不可能让僵尸、哥布林或者木乃伊去做。毕竟他们……有点脏。”

    “哦。”琼斯尴尬地点了点头。

    好吧,琼斯家可没这么多讲究。琼斯的亲戚里,顶多也就是公爵而已。虽然会讲究些,但显然没到这个地步。像琼斯家,就个人类都没有。因为德拉库拉伯爵觉得人类性价比太低了,干不了重活,又贵,寿命还短。虽然他们很能生,但吃的也多。

    好会,亚岱尔终于开门了,穿着袭华丽的礼服出现在了琼斯面前。

    “当当当当!欢迎你!我的兄弟!”说着,他把抱住了琼斯:“为了庆祝你的加入,我决定今天玩点有意思的东西。”

    “有意思的东西?例如?”

    “例如格斗比赛。听说你能施展圣光,我决定让你在兄弟们的面前树立威望。”

    听到这句话,琼斯的嘴角猛地抽搐了两下。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